孩子永遠是父母的牽掛,這不,有位父親就因為太想孩子,醉駕上路被民警查個正著。醉酒后駕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5月22日凌晨三點左右,交巡警渚河大隊民警在人民路和曙光路交叉口進行夜間交通違法治理時,看見一輛白色的標致由東向西快速駛來,在臨近檢查點時快速右轉駛入非機動車道,民警立即上前檢查。
搖下窗戶,一股濃郁的酒精味撲鼻而來,只見一位滿臉通紅,睡眼朦朧的男子坐在駕駛位,民警立刻對駕駛人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吹出數值竟然高達151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命令駕駛人立刻下車,駕駛人睡眼惺忪的從車里出來,搖搖晃晃的對民警說道:“警察同志,你把我送回去吧,我喝酒了。”人民東中隊中隊長王文超扶著踉踉蹌蹌的駕駛人,讓他先坐在警車上,并詢問道:“同志,你喝了這么多酒怎么還開車啊?”駕駛人說道:“我和我愛人離婚了,獨自在邯鄲工作,已經很久沒見到孩子了,我這不喝了點酒,只想快點見到孩子。”王文超說道:“你喝這么多酒,太危險了,萬一出了交通事故還怎么照顧孩子啊?喝完酒開車,想過孩子嗎?千萬不要意氣用事啊,多為孩子考慮考慮!”民警從駕駛人斷斷續(xù)續(xù)的話語中了解到,該駕駛人王某某,在工地做焊工,和妻子處于離異的狀態(tài),孩子由母親看管,平時很少見到,今天喝了酒特別想孩子,就想著開車回去看看孩子。
民警看見面前這位駕駛人,一邊安撫該男子的情緒,一邊告訴他已經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現在不能立刻處罰讓他走,要帶他去醫(yī)院抽血進行詳細的體內酒精檢測。通過檢測,駕駛人王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57mg/100ml。依據《中華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對王某某醉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吊銷其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并移交至叢臺區(qū)刑警隊作進一步處理。王某某酒醒后,聲稱自己像做了一場夢,對自己醉酒駕車的行為萬分懺悔。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