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學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文教體局)、大中專院校、市直各學校:
當前,我市氣溫逐漸升高,進入學生溺水事故易發(fā)期。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學生防溺水工作,嚴防學生溺水事故發(fā)生,市教育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學校開展防溺水宣傳教育專項活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視學生防溺水工作
近年來,溺水事故成為我市學生生命安全的最大威脅。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生防溺水工作,汲取以往溺水事故的教訓,把防止學生溺水工作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作為當前教育工作的主要內容,結合季節(jié)特點和學生年齡特點,嚴格落實工作要求,細化預防措施,夯實工作責任。特別是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提高站位,站在對師生生命安全負責的高度,親自安排部署、協(xié)調調度學生防溺水各項工作,堅決遏制學生溺水事故發(fā)生。
二、科學整合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識體系
各學校要參考《安全讀本》、“邯鄲市學校安全教育平臺”、“習網(wǎng)”、市教育局編制的《邯鄲市中小學生防溺水手冊》等豐富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資源,把防溺水知識進行整合,形成全面、系統(tǒng)、科學的防溺水知識結構體系,建立本校防溺水教育資源庫。
三、扎實開展防溺水“九個一”專題活動
各學校要緊緊圍繞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內容,立即開展防溺水專題安全教育,扎實開展好“九個一”活動。一是在學校門口、操場等明顯位置懸掛一幅防溺水警示標語。二是組織每兩周上一節(jié)防溺水安全教育課。從即日起到暑假放假,利用安全課、班會課、國旗下講話等途徑,有計劃地、系統(tǒng)地、反復地對師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把溺水事故作為典型案例向學生深入解析,向學生傳授以“六不”為主要內容的防溺水知識,教會學生避險、自護、自救、求救常識,增強學生防溺水意識。教育學生遇到同伴溺水時避免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尋求幫助。三是開展一次防溺水演練。以班級為單位,組織開展一次防溺水自救、自護、求救、施救演練,也可聘請衛(wèi)生、體育、紅十字會等部門或社會救援組織的專業(yè)人員,對學校防溺水教育進行指導。四是向每位學生發(fā)放一張防溺水安全隨身提示卡。各學校要把防溺水提示、知識和要求制作成一張?zhí)崾究ㄆ?,發(fā)放到每一名學生手中,隨身攜帶,時刻提醒學生防溺水安全。五是開辟一塊防溺水宣傳專欄。各學校要利用櫥窗、黑板報、校園廣播站、宣傳欄、學校網(wǎng)站、公眾號、家長群等開辟一塊防溺水宣傳專欄,多方位、多渠道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宣傳防溺水安全知識。六是開展一次防溺水知識測試。市教育局編印了防溺水基本知識試卷(見附件),現(xiàn)向全市學校發(fā)放。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組織全體師生學習掌握,確保全覆蓋。七是召開一次線上防溺水專題家長會。要通過釘釘、微信、QQ等途徑開一次防溺水家長會,在家長會上向學生家長宣傳典型事例和防溺水知識,告知家長盡好對孩子的監(jiān)護責任,提醒家長對孩子加強在放學后、周末和節(jié)假日看護和教育。八是向家長發(fā)放一封防溺水公開信。各學校要按照教育部《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的內容和格式,向全體學生家長發(fā)放防溺水公開信,確保發(fā)放到每一名中小學生家長手中,確保家長填寫回執(zhí),并留存待查。九是開展每日一提醒。利用校園廣播或小喇叭,每日放學前播放一段防溺水提示、警示語,反復提示警示學生防范溺水。
四、開展防溺水微視頻展播
市教育局組織評選了一批優(yōu)秀的防溺水微作品,內容豐富,形式活潑,科學性、趣味性和警示性較強。將通過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展播,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和學校要組織全體學生和家長,通過網(wǎng)絡和手機進行觀看、學習,通過各種公眾號和微信群進行宣傳。提高學生及家長的防溺水意識,營造良好的防溺水社會氛圍。
五、嚴格學生在校期間管理
各學校要嚴格對學生出勤、請假、離校的管理,特別是寄宿學生的管理。梳理學生管理制度和方法,查改學生管理漏洞。班主任、任課教師每節(jié)課前檢查學生出勤,宿舍管理員每天中、晚兩次查鋪,發(fā)現(xiàn)學生不在校或非正常離校及時處置。開展線上教學的學校和班級,也要嚴格落實每節(jié)課學生考勤,發(fā)現(xiàn)無故缺勤情況,班主任或有關教師要立即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查明情況。
六、構建學生防溺水社校聯(lián)防的工作機制
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提請當?shù)攸h委、政府按照《河北省預防中小學生溺水管理辦法》,加強學生防溺水工作的領導,落實宣傳、教育、水利、建設、自然資源、城管、文化廣電和旅游、公安、體育、衛(wèi)生健康、應急管理、工信、氣象等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委會學生防溺水工作職責,建立協(xié)調聯(lián)動工作機制,強化工作督查和責任追究,形成學生防溺水工作社校聯(lián)防的工作合力。特別是要落實水利、建設、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城管、文化廣電和旅游、體育、衛(wèi)健、應急管理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村(居)委會等屬地管理單位開展水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加強對水域的監(jiān)管,要在水域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識,明確水域的專門管理人員和管理責任。
七、規(guī)范學生校外溺水事故報告和處置
在本校學生發(fā)生溺水事故后,學校要及時了解情況,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告情況。按照《學生安全事故處理辦法》、《河北省預防中小學生溺水管理辦法》、《河北省學生傷亡事件應急處置辦法》等規(guī)定,進行及時妥善處理。切實增強學校及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意識,減少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八、嚴格防溺水工作的督查和責任追究
市教育局將開展防溺水工作專門督查,由市教育局班子成員任組長,對各縣(市、區(qū))教育系統(tǒng)和市直各學校防溺水工作開展包聯(lián)督查。對防溺水工作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也要對本轄區(qū)學校防溺水工作開展追責問責。
邯鄲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