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男子酒駕將執(zhí)勤交警撞倒,并拖行20余米后逃逸。11月16日,吉林市警方稱,逃逸男子已經(jīng)自首,被撞交警暫無生命危險。
15日晚,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新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聶沖帶領民警在江城大橋北側(cè)例行檢查酒駕。19時許,一名男子駕駛一輛白色越野車途經(jīng)此處時,被查出涉嫌酒駕。
“執(zhí)勤民警讓他靠邊停車,接受進一步處理,沒想到他搖上車窗,開車直接逃跑了。逃跑到聶沖所在的卡口時,將上前攔截的聶沖撞倒,并拖出20多米。”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處處長劉全勝說,現(xiàn)場民警見狀后立即用警車攔截,該男子停車后又向后倒車,被撞的聶沖從車上掉下來,當場昏迷不醒。
男子倒車的過程中,又撞上后面一輛白色轎車,隨后駕車向南逃跑。隨即,聶沖被送到吉林市中心醫(yī)院接受救治。經(jīng)初步檢查,其肋骨骨折、腰椎和頭部均受傷。
案發(fā)后,警方立即開展布控工作,對肇事車輛進行追蹤。經(jīng)查,肇事司機宿某,今年36歲,家住吉林市豐滿區(qū)紅旗街道。就在警方全城尋找肇事車輛時,當晚22時許,宿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警方自首。
據(jù)了解,當天中午,宿某和一個朋友在附近的飯店相聚,點了一些肉串和一箱啤酒。二人從中午喝到下午,各喝了6瓶啤酒。他的孩子上小學,放學后在一家課后班學習,他妻子讓他接孩子回家。
宿某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去接孩子。“被查出酒駕后,他非常害怕,想開車逃跑。撞倒民警后,他還想著逃跑,所以又倒車繼續(xù)逃竄。”劉全勝說,宿某隨后開車跑回了家,跟母親說明了酒駕還撞上交警的事。最終在家屬的陪同下,宿某選擇投案。
交警部門對宿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宿某體內(nèi)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6毫克,認定為酒后駕車。
“酒后本來就不該開車,被查出酒駕,民警將對他進行扣12分、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但他為了躲避行政處罰,駕車撞傷民警,造成損害擴大化,還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劉全勝說。
據(jù)了解,目前聶沖生命體征平穩(wěn),暫無生命危險,但意識仍未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