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早上7時30分許,唐山交警二大隊民警巡邏至光明路與長寧道交叉口時,發(fā)現一輛沿光明路由北向南行駛的福特猛禽皮卡車未懸掛機動車后牌照。當該車行駛到路口南側約150米處時,交警上前將該車攔截。
駕駛人將車輛停下后,交警經查看,發(fā)現該車前面懸掛著號牌,但車輛后牌照并未懸掛。于是,交警準備查看其車輛識別代碼,進一步核查車輛信息。由于該車識別代碼被人為遮擋,而該車車身較高,交警只能踩在車輛踏板上查看識別代碼。就在此時,該駕駛人突然猛踩油門并急打方向盤,正站在車輛踏板上的交警來不及做出反應,就被甩下車來,并重重地摔在地上。
“當時我一下子就被摔懵了,一起執(zhí)勤的同事見此情況,趕緊跑過來把我攙了起來,扶到路邊,我在道邊坐著緩了好一會兒,腦子這才清醒了點兒,同事告訴我嘴角流血了,我還逐漸感覺腰部、脖子、胳膊肘這些部位開始疼了起來,好在救護車不長時間就趕到了。”受傷的交警對記者描述著當時的情景。
得知有交警被摔傷、肇事車輛逃逸的信息后,警方立即采取行動,對該肇事車輛及駕駛人信息進行查詢。經過連夜的分析研判,1月12日中午,警方終于鎖定該車及駕駛人藏匿的地點,并迅速前往該駕駛人藏身地進行抓捕。在抓捕過程中,該駕駛人拒不出屋,并在房中與門外的民警對峙。經民警進行工作,該駕駛人最終放棄抵抗,束手就擒。
經駕駛人信息查詢顯示,該駕駛人張某,1993年出生,唐山市豐南區(qū)人。駕駛證當前狀態(tài)顯示為扣留、超分、違法未處理。在查看其以往的交通違法記錄時,交警發(fā)現僅在2018年,張某就有三項記滿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分別為在京哈高速公路上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行為被行政拘留,記12分;在京哈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以182公里時速超速行駛被記12分;還有一項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在環(huán)城西路因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交警扣留了當時所駕駛的機動車,將再記12分。這次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也被記12分。
目前,受傷交警正在醫(yī)院接受治療。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