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其入獄四年終獲無罪 失去自由1461天獲賠43萬
一德路位于廣州的越秀區(qū),東起海珠廣場,西至人民南路,是廣州最早、規(guī)模最大也是最著名的玩具批發(fā)市場。時隔多年,王國其再次回到出事的地方。也就是在這里,當時賣仿真槍的他被逮捕。隨后被以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的罪名判刑。此后的日子里,他坐了4年牢。從一審被判10年,再審判改判4年,到撤銷一審、二審、再審判決,再到發(fā)回重審的多番煎熬。前后經歷了7年,王國其終于盼來了檢察院撤訴,并在今年10月17日獲得43萬元國家賠償。
南下廣州
今年41歲的王國其,出生于河北邯鄲魏縣的一個普通農村家庭。
2008年的秋天,35歲的王國其變賣了家里的豬和糧食,換得4899元錢,踏上南下開往廣州的火車,投奔姐姐王書愛。王國其的不少老鄉(xiāng)在一德路開店賣玩具,他也加入其中。直到2009年9月,在別人介紹下,他開始了“賣槍”的生涯。
這些“槍”,貴的有200元到300元一支,便宜的30元錢一支。一般賣一支槍能掙20元到30元,遇上不還價的一支能掙到50元。
“賣槍”被捕
2009年10月19日發(fā)生的事情,徹底改變了王國其的一切。
王國其剛剛做完一單生意,有個外地的老板在他這兒買了8把玩具槍,付了全款后讓他直接寄到外地。
王國其將玩具打包送給物流后,剛回到店里就接到物流打來的電話:“貨有點問題,你來一下。”
以為是包裝或地址出了問題的王國其,剛到物流辦公室,就被警察以涉嫌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帶走了。警方共在王國其那兒收繳20支玩具槍。讓他意外的是,他擺攤販賣的20支玩具槍中,有18支被鑒定為非制式槍支,也就是說是真槍。
2010年5月,越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國其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名成立,判處10年有期徒刑。
經過家人與律師的不斷申訴,2012年8月,廣州市中院啟動了案件的再審程序。
8個月后,刑期從原來的10年改成了4年。2013年10月,王國其坐滿了廣州市中院再審判決的4年刑期,但由于該判決一直沒有核準生效,王國其以中止執(zhí)行、取保候審的名義跨出韶關監(jiān)獄的大門。2014年6月,廣東省高院突然宣布:撤銷一審、二審、再審的判決,發(fā)回原一審法院越秀法院重審。
判定無罪
2014年11月26日,越秀區(qū)法院對王國其案重審進行宣判。
“在訴訟過程中,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本案證據發(fā)生變化為由,于2014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要求,撤回對被告人王國其的起訴……本院裁定如下:準許檢察院撤回對被告人王國其的起訴”。王國其在法院裁定后判決的第九天提交了上訴狀。2016年1月25日,越秀檢察院發(fā)出不起訴決定書,認定王國其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犯罪。
2016年2月,王國其向廣州市中院提出了國家賠償申請,要求支付32萬元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3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67萬元。最終,因為王國其被限制人身自由共1461天,獲賠償金35.4萬元。廣州中院還酌情支付王國其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也就是說王國其共獲得賠償金43萬余元。
據《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