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一輛存在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超長超寬搭載貨物的電動四輪小貨車被衡水棗強交警查獲,駕駛員李某為此面臨記分25分、罰款千元的處罰。
當(dāng) 日上午10時20分,棗強縣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qū)火車站廣場巡邏時,遠處一個“龐然大物”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靠近一看是一輛嚴(yán)重超寬超長的電動四輪小貨車, 民警立即示意司機靠邊停車。經(jīng)詢問,該車司機李某,山東武城縣人,準(zhǔn)駕車型為C3,并沒有攜帶。隨后,民警將車上所裝貨物卸到廣場空閑地帶轉(zhuǎn)運,并將車輛 暫扣。駕駛員李某,準(zhǔn)駕車型不符,駕駛車輛未懸掛車牌、無行車證件,民警對其作出記分25分、罰款1250元的處罰。(張霞、蘇輝、史艷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