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來了“大買家”
家住張家口橋西區(qū)的羅云(化名)和丈夫在貿易貨棧附近經營著一家水果行,平日里都是婆婆幫他們看店。4月24日下午5點,她接到婆婆的電話,讓她趕快去店里。匆忙趕到店里后,婆婆只交代了一句,說回家取零錢去了,就匆匆走了。
此時店里還有一名穿藍牛仔上衣的女子,羅云便上前詢問,該女子自稱“娜娜”,是橋東一家大型連鎖超市的會計,剛剛從她家水果行訂購了34600元的水果,還想再換點零錢。“原來是大客戶,怪不得婆婆這么上心,著急回家?guī)退伊沐X去。”羅云便一邊陪客戶聊天,一邊招呼伙計將水果裝車。
20分鐘后,婆婆拿著5元到50元不同面額共計16400元的零錢趕回。雙方清點了錢數和貨物后,娜娜主動和羅云互加了微信,“你把你的賬戶發(fā)給我,零錢和貨款一共51000元,一會到了超市一并轉賬給你。”有了對方的承諾,羅云放心地把那16400元零錢交給了娜娜,兩人一起坐上貨車趕往超市。
還沒到超市門口,就看交警在路邊查車,娜娜很貼心地對羅云說:“我去超市找人卸貨,你和司機在車上等著,交警過來查車有個交代。”超市近在眼前,羅云對此也沒表示異議。
半個小時后,還不見有人來卸貨,羅云便用微信聯系娜娜,開始對方是不搭理,后來干脆直接將她拉黑,意識到可能被騙了,羅云立即報警求助。
“會計”原是慣犯
“案發(fā)當天接到報警后,我們就調取了水果行周邊路段監(jiān)控,還原嫌疑人行動軌跡。”負責該案的橋西公安刑警大隊二中隊民警介紹。
連續(xù)三天查看監(jiān)控錄像,警方發(fā)現“娜娜”是從橋東太平橋附近一家快捷酒店出發(fā)打車到的羅云家水果行,而依據她的開房記錄,警方查出娜娜本名胡某某,31歲,廊坊人,曾因盜竊罪、詐騙罪被判刑。“嫌疑人屬于慣犯,十分狡猾,她是案發(fā)當天中午才到我市,得手后就馬上乘車逃離。”警方隨后不斷搜索胡某某的蹤跡,而對方信息也在北京、鄭州、廊坊、邯鄲等多個地方出現,直到5月6日,警方才在邯鄲火車站將其成功截獲。
據胡某某交代,自己無業(yè),曾經在內蒙古以相同手法行騙,4月24日是隨機選擇來到我市,到達我市后,她就打車讓司機送到一個市中心繁華地段酒店入住,并從司機口中探聽出我市有哪家大型超市,哪個地方有大型水果批發(fā)市場,后來冒充超市會計來到受害人水果行行騙,行騙成功后馬上退房,當晚便乘車離開。目前,胡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訂購了34600元的水果,這會計的來頭看起來不小。對于她提出要兌換零錢的要求,水果行覺得也是順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