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晚喝了酒
第二天上路被查
駕駛人卻說:我吃了面包
7月10日,邯鄲交警渚河大隊查處一名自稱吃了面包才吹出酒精值的酒駕司機。
早7時左右,渚河大隊民警在滏東大街與北倉路交叉口北口對機動車進行檢查時,一輛車牌號為冀D8H***的棕色別克駛入檢查區(qū)域,打開窗戶后,民警聞到車內有明顯酒味。
“喝了多少酒?”民警問道,“真沒喝酒”駕駛人肯定的回答,在收繳了駕駛人的駕駛證和行車證后,民警將車駛離主干道,并用呼吸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做進一步的檢查,檢查結果顯示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3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是不是吃了個面包的過,不可能呀,我剛才吃了個面包,是不是面包的問題,我過一會兒再吹一下行不?”對于這樣的結果駕駛人竟一臉茫然的說道。面對駕駛人的質疑,民警反問道:“吃的什么面包?什么時候吃的?拿來看一下。”駕駛人返回車上拿出了一個包裝完好面包。“什么時候吃的?這個面包包裝還沒拆封”民警說道。駕駛人發(fā)現(xiàn)這樣的說辭蒙混不過關后,心虛的將面包藏在了身后,承認了自己前一天晚上喝酒的事實。
最終,民警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該駕駛人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元,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蜀黍提醒大家,
不要以為喝了酒,稍作休息,
過幾個小時酒精就“去無蹤”,
小心被“隔夜酒”坑!
那么問題來了~
飲酒后多久能開車?
酒精在人體內代謝速度取決于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每個人的體質不同,酒精的代謝速率是不同的。不少駕駛人認為晚上喝了酒, 次日開車就不屬于酒后駕駛了。其實,交警在對酒后駕駛的認定是根據(jù)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來決定的。
蜀黍建議廣大駕駛人,
如果頭一天喝的比較多,
第二天最好別開車,
待酒精完全消解后在開車!
(邯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