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22時許,女青年李某到叢臺區(qū)公安分局報警稱:其男朋友王某于當日上午失蹤。接報后,分局領導立即責成刑警九中隊迅速展開案件偵查工作。民警通過走訪失蹤人居住地附近群眾獲悉, 22日上午失蹤人曾和秦某在一起。民警兩次傳喚秦某了解核實失蹤人情況時,秦均稱和王某是朋友關系。22上午他們兩個在一起,是因為王某讓他開車去接王某,車行駛到叢臺區(qū)螺絲廠家屬院南側小路后,王某稱去辦事自行下車后離開。因秦某所稱路段沒有監(jiān)控設備,民警無法判斷秦某所說情況真假。傳喚秦某期間,秦自稱身體有病,需要到醫(yī)院治療。因當時沒有秦某作案證據(jù),民警只好放其回家。
隨著時間的流逝,王某始終杳無音訊,案件也沒有突破口。關鍵時刻,民警頂住社會輿論壓力,繼續(xù)耐心調取失蹤人居住地附近,以及沿途周邊門市監(jiān)控視頻。同時,調查走訪附近群眾,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經(jīng)過拉網(wǎng)式排查,民警掌握了22日11時30分許,秦某伙同另外三名男子將王某從家中強行帶走的情況。由于之前兩次傳喚秦某,其均百般抵賴,專案組決定在沒有掌握確鑿證據(jù)之前,先從與秦某來往密切關系人入手,調查秦某活動軌跡,以期撕開案件的突破口。
民警通過對秦某及來往密切關系人海量軌跡數(shù)據(jù)分析,初步鎖定秦某與其內弟汲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其間,民警多次前往汲某某家蹲守均未將其抓獲。5月22日23時,民警經(jīng)過冒雨蹲守,將剛進家門的汲某某堵獲。經(jīng)訊問,汲某某交代了4月22日上午,其伙同姐夫秦某、同學馬某某、焦某某將王某帶到秦某的門市,對王某進行毆打后離開的犯罪事實。根據(jù)汲某某的交代,民警判斷王某已經(jīng)遇害的可能性較大,于是迅即趕到秦某家中,將秦某掏窩抓獲。經(jīng)過幾番與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地較量,秦某終于供述了因懷疑王某與其妻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在索要2萬元補償費未果后,其伙同汲某某、馬某某、焦某某于4月22日,將王某從家中強行帶至其門市后,對王某進行捆綁、毆打。在汲某某等3人離開后,秦某將王某用繩子勒死,之后將尸體埋于門市地下的犯罪事實。民警經(jīng)過4小時挖掘,將埋藏于地下一月之久的王某尸體找到。經(jīng)過連續(xù)作戰(zhàn),民警在嫌疑人家中,分別將馬某某、焦某某一一擒獲。
目前,該案中涉嫌故意殺人的秦某、汲某某、馬某某、焦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來源:邯鄲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