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訊(記者 王躍) “11月25日,長春光華學院商學院導員結婚,班委等一系列稍微有點官職的同學都給導員發(fā)了五百塊錢的紅包,很多人本意都不想發(fā)或者發(fā)這么多的,對于一部分學生來說那可是半個月的生活費啊。有的同學甚至借錢給導員發(fā)這五百塊錢……”11月27日,一位網友在微博上爆出這則信息,迅速引來網友圍觀和議論。一時間,“大學導員結婚收紅包”一事被炒得沸沸揚揚。對于此事的真實性,新文化記者展開了調查。
發(fā)帖者不接受采訪
在這位網友爆料的帖子上,新文化記者看到了多幅截圖,其中第一幅截圖上寫著上文提到的爆料內容,第二幅截圖內容是兩個紅包截圖,爆料者稱“有人組織給導員發(fā)紅包”、“很多人本意都不想發(fā)或者發(fā)這么多”。而后幾張截圖則是導員收下微信紅包的“證據”。
為了核實此事,新文化記者與該網友取得了聯系,但他表示“爆料人現在改口了,采訪不到了”。由于這則帖子并未刪除,截至28日下午3點,已經有近百條評論,多人轉發(fā)。
網友對此觀點不一
新文化記者發(fā)現,網友們對導員收學生紅包一事呈現出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導員結婚,學生自發(fā)給老師送紅包,全憑自愿,無可厚非;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作為老師應該有師德,即使學生發(fā)了紅包,也不應該收取。
“狗妹___”:此導員我也認識,雖然不是我的輔導員,但看到帖子這樣說還是得站出來說句話,首先此導員性格溫和,和學生相處也特別好,我真沒見過比他脾氣更好的輔導員;其次份子錢是學生自愿,導員沒有強制要求,不明真相的廣大網友不要聽風就是雨。
“李小胖不想胖”:人家也沒強制你。還是自己想給!
“浮生”:即使是學生們自愿,老師也不應該收,當老師就得有師德,嚴于律己。
在評論區(qū)內,新文化記者聯系到了該學院的一名學生,該學生表示據她了解,多數學生都是自愿給這名老師發(fā)紅包的。“這個老師為人好,結婚是喜事,大家想表示一下,也就是一份心意,而且大額的紅包這個老師根本都不收的。”該同學給新文化記者私信發(fā)來截圖,顯示一個學生給這名導員發(fā)了999元的紅包,但導員并沒有收,而是告訴這名學生“好好上課就行”。
長春光華學院:
基本屬實 將嚴肅處理
就此事,28日上午,新文化記者聯系了長春光華學院黨委副書記兼紀檢委書記張老師,就網傳一事,他表示學校方面在27日當天就已經知道了。“經過調查,網上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這名老師確實是商學院的一名學生導員,目前紀委已經介入了調查。”張老師表示,事件中的老師由于在26日剛剛完婚,正從外地趕回學校接受調查。
“現在當事的老師還沒到,但前往外地參加這名老師婚宴的學生我們已經進行了談話,初步掌握了情況,這件事我們將嚴肅處理。”張老師表示,收受學生紅包屬于突破教師底線的事情,學校堅決不能容忍,“現階段處理意見,一是責令這名老師將收取學生的紅包禮金全部退回,二是寫出認識(檢查),等待我們最終的處理結果。”
張老師介紹,事件中的這名學生導員年紀不到30歲,剛剛到學校參加工作兩年。“跟他們院里溝通過了,這個老師工作能力很強,平時對自己要求也很嚴格,不知道為什么在這件事上犯了錯誤。”
高校導員:
即使發(fā)了紅包也不能收
高校輔導員該如何應對學生給自己發(fā)紅包?記者就此采訪了長春某高校的輔導員李老師,他表示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收學生紅包一事肯定是各大高校都不允許的事情。“學生要是發(fā)紅包,導員可以說聲謝謝,但肯定是不能收的,禮金的話更是要退回給學生。”李老師坦言,工作中會遇到一些學生在節(jié)假日給自己發(fā)紅包,但他都會明確拒絕。
“有的學生確實跟老師走得近,但只要在學校一天,就是師生關系,那么這個份子錢就是堅決不能收的,這是學校的紀律,也是做老師的底線。”李老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