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軍入伍,保家衛(wèi)國
是每個適齡青年應盡的義務
然而
也常常有極少數青年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想方設法拒服兵役
這些處罰措施,非常嚴厲
并不是給個處分、罰點款那么簡單
而是可能伴隨一生的污點
可以說后果相當嚴重
邱縣人民政府
關于對孟某某拒服兵役實施處罰的
通報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孟某某,男,漢族,1999年10月24日出生,高中文化,群眾,邱縣邱城鎮(zhèn)后尹莊村人。2018年9月1日,經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批準入伍,到陸軍第81集團軍某旅服役。
孟某某入伍后不久,以不適應部隊生活為由,多次向所在部隊提出申請不愿在部隊服役,并以自殺相威脅,達到離開部隊目的。經部隊、縣人武部、鎮(zhèn)人武部和其家人反復教育引導,講清利害關系和嚴重后果,均無效,本人仍堅持拒服兵役。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和《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的通知》(軍動〔2018]238號),對其進行除名并退回原籍。
孟某某拒服兵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已經構成了拒服兵役的違法行為。為懲戒本人、警示他人,切實維護依法服兵役的嚴肅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和《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對其作出如下處罰:
一、取消其義務兵優(yōu)待并處以邱縣2018年農村義務兵家庭優(yōu)待金標準(12545元)兩倍以上一次性罰款(25090元),由邱城鎮(zhèn)人民政府執(zhí)行,所罰款項上繳縣財政局列入優(yōu)撫科目開支;
二、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各相關單位共同實施;
三、在本人戶籍“兵役狀況”欄備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兩年內不得出國(境),由縣公安局實施;
四、兩年內不得升(復)學,由縣教育體育局實施;
五、列入邱縣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作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由人民銀行邱縣支行監(jiān)督各家銀行共同實施。
六、將孟某某拒服兵役行為及處罰結果通過縣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
以上處罰自部隊退回之日起算。
今后凡出現拒服兵役行為,均參照此執(zhí)行。
邱縣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1日
很多網友對拒服兵役的行為,也發(fā)表了自己的言論:
當兵光榮,逃兵可恥
希望你們努力學習、刻苦訓練
為家人爭光,為家鄉(xiāng)添彩
(邱縣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