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賣慘式”直播套路
□ 本報記者 張守坤
“我身患絕癥不知道還能挺多久,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我那年幼的孩子……這可能是我最后一場直播了,把福利都送給家人們。”一位女主播在鏡頭前哭得聲淚俱下。
“家里人對我也不理解,老婆跟我鬧離婚,兒子也不理我……”一位老總哽咽道,一邊訴說自己創(chuàng)業(yè)的艱辛,一邊賣珠寶產品。
“村里大爺自己種的水果,品質好又綠色環(huán)保,家人們快入手,好讓大爺早點回去休息。”不露臉的主播說。鏡頭前,兩位看著年近70歲的老人,衣衫單薄,凍得瑟瑟發(fā)抖。
這是《法治日報》記者近日深夜在直播間看到的一幕幕直播帶貨場景。夜色降臨,指針劃過11點,一些直播間突然變成了“悲慘世界”,深夜的哭聲和眼淚似乎更能激發(fā)人們的善意和同理心,成為這些主播的流量密碼。
受訪專家指出,對消費者同情弱者心態(tài)的拿捏以及違法成本偏低,是導致“賣慘式”直播屢禁不絕的主要原因。建議完善直播行為規(guī)則,構建主播準入機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人工監(jiān)控加大平臺監(jiān)管力度。
利用老人賣慘帶貨
誘導觀眾紛紛下單
12月9日凌晨1點,在某平臺一名為“××山澗”的直播間,兩位老人依然在直播。
他們坐在帳篷里,身邊擺滿了新鮮采摘的橙子。因為氣溫較低,加上兩位老人衣衫單薄,凍得直搓手哈氣。鏡頭外,主播以旁白方式直播帶貨,介紹這些橙子都是村里大爺自己種的。“笑一下,和粉絲們打聲招呼”“向家人們說謝謝”……主播指揮著鏡頭前的兩位老人。
主播聲稱,直播賣果子主要是為做公益,收益絕大部分將分給村里老人,“我們團隊只賺一點點錢”。而當網(wǎng)友們打出“為什么這么晚了還要讓老人直播”“這么冷的天為什么不多穿點”“讓老人早點回去休息吧”等留言時,主播的回復明顯有些不耐煩,“果子賣不出去農民怎么賺錢生活”“與其說那么多,不如買兩箱果子,賣完老人就可以回去休息了”“家人們趕緊下單”。
記者連續(xù)觀察多日發(fā)現(xiàn),該直播間每天都是在晚上10點后開播,經常凌晨一兩點還在線,鏡頭中的老人表現(xiàn)比較木訥、可憐。
記者在該直播間下單了一箱橙子,結果到手后發(fā)現(xiàn),和主播聲稱現(xiàn)摘現(xiàn)發(fā)的果園地并非同一省份。記者將此事反饋給直播間客服后,對方并未回應。
12月9日上午,記者將該直播間疑似利用老人賣慘引流的問題向所在平臺反饋。12月12日,平臺有關工作人員回應稱,該直播間利用老年人賣慘帶貨行為違規(guī)事實確鑿,平臺已永久封禁相關達人電商權限。
深夜直播賣慘的現(xiàn)象并不少見——昏暗的燈光、簡陋的環(huán)境,滿臉疲憊、眼含淚光的人,紛紛訴說著自己的不幸。直播間里,網(wǎng)友少則幾十人,多則成百上千人,打賞下單的也不在少數(shù)。
12月8日凌晨12點半,某平臺一名為“××珠寶臻選”的直播間里依然很“熱鬧”,主播自稱“兒子”,主打“孝順”的人設,目標群體為老年女性。“創(chuàng)業(yè)太難了,家人不理解,被同行恨……”主播哽咽道,“為了給大家謀福利,我不知道受過多少同行的白眼,記不清多少人曾罵過我,但只要能給大家?guī)碚嬲玫聂浯?,這些我都不在乎。”
此時,悲傷的氛圍在直播間里不斷烘托,評論區(qū)有人刷屏“你賣這么低的價怎么賺錢養(yǎng)家,怪不得媳婦要生你氣”“孫總,您不能再賣了,這塊翡翠原石可是您爺爺留給您的最后一塊了”“孩子,你有心了,比我孩子對我都好”……直播間一名不露臉的控場人員附和:“孫總,您就算不在乎外人,家里人您也應該照顧到吧。為了給媽媽們福利,您的家都要散了”……
緊接著,主播開始帶貨:“為了直播間的媽媽們,我就算最后一無所有又怎么樣。價值幾百萬元的原石,兒子把它打造成翡翠手鐲,孝敬給各位媽媽們,299元,上鏈接!”“媽媽們,看我多疼愛您,這3年我花了好幾億元給你們蓋了一家養(yǎng)老院,等您老了,拿著從我這買的翡翠,免費入住,到時候我再好好孝敬您!”
記者注意到,從前一天晚上11點到第二天凌晨1點,僅“這是我爺爺或者家里博物館剩的最后一塊翡翠原石”這種話,主播就說了至少3次;還說要趕緊下播陪兒子,可兩小時過去了還在不停上貨。伴隨著悲情的音樂,主播直播期間數(shù)度哽咽,不少網(wǎng)友被主播感動,紛紛下單。
實施虛假賣慘營銷
違法失德涉嫌欺詐
實際上,“賣慘式”直播并非新生事物。主播“偶遇”放?;丶业纳倌?,提出能否到他家吃頓飯,視頻中,少年家中家徒四壁;老人帶著孩子在路邊推銷石榴,石榴卻被車內人員無情扔出;小女孩背著書包一路撿瓶子回家,只為賣瓶子交學費……為了流量及變現(xiàn),賣慘短視頻及直播層出不窮。
9月20日,涼山州公安局等部門公布了四川首例“系列網(wǎng)紅直播帶貨案”詳情,揭示了“涼山曲布”“趙靈兒”“涼山孟陽”等有著百萬粉絲的網(wǎng)紅,通過制造“視覺貧困”,帶貨假冒農產品,最終謀取高額利益的“吸粉—引流—帶貨—變現(xiàn)”的利益鏈條。
隨著打擊整治力度的加強,“賣慘式”直播開始蟄伏,一些主播則在深夜蠢蠢欲動。
來自廣東的短視頻愛好者孫星(化名)印象深刻:今年7月的一天夜里,他在逛購物App時刷到一位病懨懨的主播,一直在哭訴自己時日不多,心疼年幼的孩子。當直播間網(wǎng)友漸多,紛紛關心其狀態(tài)時,她開始“送福利”——打折賣珠寶,“這些原價幾千元的水晶我就一百多二百多賣,希望想要的家人們都能搶到,就當給我孩子積點福”。
“第一次刷到時,我還沒意識到她是裝的,覺得特別可憐,才30來歲。結果幾個月過去,我又刷到她,還是那套話術。彈幕里也有人戳穿她,一會兒說自己生病,一會兒說自己家人生病。”孫星說,“賣慘式”直播太可惡了,消費了網(wǎng)友的善良,污染了網(wǎng)絡風氣。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安志軍律師介紹說,“賣慘式”直播帶貨,涉及的法律問題可分為兩個層面。
“如果主播的悲慘境遇是事實,賣慘僅僅是為了增加銷量改善生活狀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產品質量沒有問題,那么這種賣慘并不違法;如果賣慘是為了掩蓋商品、服務違法的真相,使消費者陷入錯誤認識進而購買商品或服務,導致財產損失的,賣慘者涉嫌欺詐,重者可觸犯刑律,應追究刑責。”安志軍說。
在北京觀韜中茂(青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杰看來,通過虛構悲慘事實,將商品出去,并不涉及對商品的評價,其商品本身并不存在質量缺陷等問題,這種方式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因此當套路滿滿的賣慘主播翻車后,根據(jù)消保法,被騙消費者可以要求帶貨主播退款,并獲得商品三倍價款的賠償。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應及時向平臺投訴,如果直播平臺明知或者應知帶貨主播利用其平臺,實施虛假賣慘營銷,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帶貨主播承擔連帶責任。”李杰說。
采訪中,也有業(yè)內人士提出,主播賣慘真真假假,難以辨別,但現(xiàn)實中確實存在有困難想通過網(wǎng)絡獲得幫助的人,所以對“賣慘式”主播“一刀切”封禁并不合理。那么,究竟該如何辨別主播經歷的真實性?
“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臺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lián)系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驗更新。”安志軍說,主播經歷的核實主體,應該是直播平臺。但目前法律并未將“自己的經歷信息”作為主播入駐平臺的法定義務,這一空白點亟待補齊。
完善直播行為規(guī)則
加強平臺監(jiān)管力度
今年3月,中央網(wǎng)信辦印發(fā)通知,按照2023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計劃,自3月12日起,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主要任務中就提到將全面整治“自媒體”違規(guī)營利行為,從嚴整治“自媒體”利用弱勢群體進行流量變現(xiàn),包括哄騙、利誘老年人擺拍視頻、開設直播,騙取網(wǎng)民點贊、打賞、捐贈等;欺騙、引誘殘障人士,通過賣慘、惡搞、虐待等違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罔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雖然監(jiān)管加碼,但這些“賣慘式”直播為何屢禁不絕、仍有市場?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任超認為,“賣慘式”直播或短視頻之所以屢禁不止,說到底其實就是對消費者同情弱者心態(tài)的一種拿捏。這些“賣慘式”直播的內容集中在日常情感糾紛,比如婆媳矛盾、丈夫出軌。這樣的事情家家戶戶都有可能發(fā)生,能引起觀看者共鳴。為了進一步抓住觀看者的同情心,主播借助圖文并茂的形式聲淚俱下地向觀看者講述,觀看者從心理上便會不自覺地向主播傾斜,主播的善良、負責任的完美形象便會深植在粉絲心里,之后再進行直播帶貨也能獲得粉絲對其選品的信任。
“除此以外,老年主播的身世大多是慘遭子女拋棄、老伴離世,獨自撫養(yǎng)孫兒長大。在我國尊老愛幼的良好社會風俗的熏陶之下,大家對待老人都會有一種保護者心態(tài),可能是想到了自己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也可能是想到自己年老時候的樣子,直播觀看者會認為自己動動手指就能讓老人少辛苦一點,多休息一會兒。在流量為王的時代,能引發(fā)觀看者共鳴,讓其產生同情心理,從而主動從自己口袋中掏錢在直播間購買商品,就能為機構帶來巨額利潤,而這巨額利潤往往只要分十之一二給老年主播,其便會感激涕零,無論是投入成本還是分利方式,都是主播背后的公司最愿意看到的。”任超說。
在任超看來,“賣慘式”直播中的老年人直播存在套路化趨勢、自媒體和MCN公司操控痕跡明顯、直播間愛心打賞以及購物收入的利潤分配方式不公、深夜長時間直播損害老年人健康等問題都值得關注。老年主播和MCN公司之間的從屬性關系,要特別注意是否違反了勞動法中的勞動者休息權、獲得報酬權的相關規(guī)定,以及是否違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則等。
李杰說,這種行為可能并不在平臺的重點監(jiān)管范圍內,平臺對于欺詐行為一般也只采取封號處理。主播過幾天再開個新賬號繼續(xù)進行同樣的直播即可繼續(xù)獲利,違法成本較低。
對于“擺拍”“賣慘式”直播等網(wǎng)絡營銷套路,應該如何規(guī)范治理?
安志軍建議,完善直播行為規(guī)則。直播平臺在主播入駐時,即在協(xié)議中對賣慘等非正常方式進行規(guī)則禁止,并制定針對性責任,從根本上杜絕不正常行為。另外要加強平臺監(jiān)管。直播平臺應建立“信息技術+人工監(jiān)控”的綜合監(jiān)控體系,及時發(fā)現(xiàn)并固定賣慘等非正常的證據(jù),及時切斷該直播,對涉及賣慘等非正常的賬號進行限期禁播甚至封停,對直播賬號注冊主體、主播等進行限制注冊、進駐。
李杰認為,平臺對于這種“賣慘式”直播間可以設置一個專門審查部門,加大專項審查力度,禁止虛假“賣慘式”直播間商業(yè)變現(xiàn),扛起平臺責任大旗。還要加強平臺與監(jiān)管、執(zhí)法部門的聯(lián)動,針對專門營銷“賣慘式”的公司及個人進行嚴格處罰,平臺應積極協(xié)助監(jiān)管、執(zhí)法部門,將這類違法行為扼殺在搖籃里。(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