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呂培 河北日報記者趙紅梅)近日,河北省推進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領導小組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qū))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成效考核結果進行了通報。
河北省各地通過噴灌滴灌等措施減少地下水壓采。 (資料片)河北日報記者趙紅梅攝
根據(jù)通報,張家口市、邢臺市、滄州市、保定市為好的等次,石家莊市、衡水市、廊坊市、唐山市、邯鄲市、秦皇島市、雄安新區(qū)為較好等次;有52個縣(市、區(qū))為好的等次,57個縣(市、區(qū))為較好等次,18個縣為合格等次。
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guī)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加快推進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攻堅戰(zhàn)關鍵之年。通報要求各級各部門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實行黨政首長負責制,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對地下水超采治理負總責,謀劃、組織、推進各項治理措施落實,緊盯農業(yè)節(jié)水、引足用好外調水、水源置換、取水井關停等工作重點,細化年度目標、任務和措施,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確保各項工作高質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