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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對滯留學生開展臨時救助 為每名滯留學生明確一名救助責任人

來源:河北新聞網編輯:保存2021-01-20 15: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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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馬利)1月18日,河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各學校做好當前滯留學生的臨時救助工作,對需要臨時救助的滯留學生發(fā)放臨時救助資金,保障其滯留期間的正常生活。

  全面摸排,開展登記造冊工作。各學校應在前期逐生落實包聯(lián)責任的基礎上,開展全面摸排,掌握本學校滯留學生的詳細情況;對需要臨時救助的滯留學生進行登記造冊,并為每名滯留學生明確一名救助責任人,確保臨時救助工作順利開展。

  精準施策,開展臨時救助工作。對于滯留在學校的學生,各學校應進行妥善安置,保障其正常學習、生活。對于滯留在校外的學生,各學校救助責任人要通過微信、電話等有效方式,與其保持聯(lián)系,確保聯(lián)系到每一位學生,隨時幫助其解決遇到的問題。急難型臨時救助,由各學校依據學生滯留時間和困難情況,制定臨時救助標準予以救助。各地各學校還應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和學習;充分考慮疫情期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實際需求,及時足額發(fā)放國家助學金等資助資金。

  保障學校疫情防控和學生資助工作順利開展。各級財政、教育部門應有效統(tǒng)籌各類教育資金,及時調整支出結構,優(yōu)先向應急救治、隔離設備購置、設施改造等疫情防控急需項目傾斜,全力保障學校疫情防控和學生資助工作順利開展。各學校應建立疫情防控物資的管理制度,嚴格管理使用,提高資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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