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是戶口登記政策探索的延續(xù)
“依法登記戶口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每個公民都應當有戶口、有身份。”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支隊支隊長呂樹林介紹說,我省公安機關在戶口登記工作上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探索,《實施意見》則是戶口登記政策探索的延續(xù)。
2009年,省公安廳出臺的《河北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執(zhí)法工作規(guī)范》明確規(guī)定,申報出生登記是公民的法定權利。棄嬰、非婚生育以及超計劃生育的,都應當及時予以辦理出生登記。對應落未落常住戶口的公民,經現(xiàn)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后,給予補登(錄)戶口。截至2015年,全省公安機關共為259781名無戶口人員登記了戶口。
“由于形成無戶口人員的原因復雜多樣,還有一部分無戶口人員沒有登記戶口,需要我們進一步研究,制定新的意見,有效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切實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呂樹林告訴記者,為此,省公安廳深入調研、總結經驗、反復征求基層意見,于2015年12月17日出臺了省公安廳《關于切實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暫行)》。自發(fā)布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已經為11154名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
2015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相關意見,要求各省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并向社會公布。經認真研究,我省制定出臺了《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和國務院相關意見基本一致,并且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覆蓋面更廣、辦理條件和程序更加明確,針對性、操作性更強。
明確10類無戶口人員及其戶口登記解決辦法
我省無戶口人員主要分幾類?《實施意見》明確規(guī)定了以下10類情況: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出生醫(y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收養(yǎng)手續(xù)的無戶口人員、本地因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戶口人員、因婚嫁被注銷戶口的婦女、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戶口被注銷人員、戶口遷移證件遺失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戶口遷移證件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我國公民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以及其他無戶口人員等。
為解決好這些無戶口人員的登記戶口問題,《實施意見》針對不同情況,明確了辦理戶口登記的具體辦法。對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只要能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就予以辦理戶口登記;對無法取得出生醫(yī)學證明的,公安機關憑親子鑒定證明等材料,經調查核實后辦理戶口登記。對無法取得收養(yǎng)手續(xù)的,公安機關在采集、核對被收養(yǎng)人DNA信息后,憑相關材料,經調查核實后,辦理戶口登記。對本地因歷史原因形成的無戶口人員,有原始戶口登記資料的,憑原始戶口登記資料辦理戶口登記;沒有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經調查核實后,辦理戶口登記。對婚嫁婦女,在原籍恢復戶口登記后,根據本人意愿辦理戶口遷移。對宣告失蹤或者死亡、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超過有效期、我國公民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等原因造成的無戶口人員,公安機關憑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戶口登記。
多措并舉保障《實施意見》實施
“切實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構建新型戶籍制度的基礎工作,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舉措。”呂樹林表示,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充分認識做好無戶口人員落戶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周密研究部署,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實施意見》提出,各地要全面開展摸排,結合深入推進戶口登記管理專項清理整頓等工作,全面摸清轄區(qū)無戶口人員基本情況,并采取查閱檔案、入戶訪查等方式,逐人進行查證,對查證屬實的無戶口人員信息分類登記造冊,為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奠定基礎。要認真核查辦理,規(guī)范受理審批程序,嚴格工作要求,及時辦理無戶口人員戶口登記。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與《實施意見》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進行一次集中清理,該修改的認真修改,該廢止的堅決廢止。”呂樹林表示,公安、民政、衛(wèi)生計生等部門要抓緊按程序修訂戶口登記、流浪乞討救助、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法規(guī)和政策,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
為強化責任落實,《實施意見》明確規(guī)定,省公安廳要會同省民政廳、省衛(wèi)生計生委等部門加強對各地的督查指導,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