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獲悉,2024年1至2月份,全市有5人因酒駕、醉駕發(fā)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或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將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對其實施終生禁駕。
這5人中,4人是因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1人是因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5人中,1人是90后。他們今后無論是營運車輛還是私家車輛都不能再駕駛。
終生禁駕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不得駕駛機動車的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會將禁駕人員錄入管理黑名單,并實施動態(tài)監(jiān)管,一旦發(fā)現(xiàn)被禁駕人員報考駕照,系統(tǒng)會自動鎖定;若被禁駕后仍開車上路,駕駛人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行政拘留。
邯鄲新聞傳媒中心記者 趙鴻粼 通訊員 苗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