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秋季校外培訓機構復學復課的
通 知
各校外培訓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叢臺區(qū)校外培訓機構2021年秋季校外培訓機構復學復課工作,根據邯鄲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秋季學期學校開學有關安排的通知》、邯鄲市教育局學習貫徹《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è)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和邯鄲市教育局9部門關于印發(fā)《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開學時間
9月1日前,全區(qū)各類已審批的校外培訓機構需向區(qū)教體局民辦教育管理科提出復課申請,滿足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并符合中央、省、市有關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相關規(guī)定,經審核驗收通過后,可有序開學。不得未經審核,擅自開課。
二、關于疫情防控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市、區(qū)各級部署要求,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原則,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規(guī)范落實校園疫情防控各項準備措施,確保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秋季復課復學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一)細化復課方案
針對全國疫情多點散發(fā)情況,校外培訓機構要提前謀劃,細化實化復課方案,按照“一校一案”因校施策,完善入校方案和應急預案。校外培訓機構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應急預案和演練落實不到位,達不到我區(qū)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復課。
(二)落細健康管理
1、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zhí)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全體師生員工健康動態(tài)跟蹤檔案。近14天內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要第一時間向所在校外培訓機構和居住地社區(qū)(村)報告,并配合落實好防控措施。未按規(guī)定報告的,嚴肅追究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
2、有國內高、中風險地區(qū)及其所在縣(市、區(qū))旅居史
的師生員工,以及開學當日前 14 天內有出現陽性感染者的縣
(市、區(qū))旅居史的師生員工,暫不返校報到。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現為確診病例、無癥狀
感染者、核酸檢測陽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
觸者的,暫不返校報到。
4、在境外的師生員工,未接到學校通知一律不得提前
返校,新生不報到。在境內的來華留學生,與國內學生同步、
同要求進行。
(三)組織應急演練
校外培訓機構要在秋季學期開學前組織開展各項防控方案和預案培訓,讓師生員工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提高防控意識和應對能力。要與衛(wèi)健部門加強溝通協(xié)調,組建應急工作隊伍,組織開展全員、全過程、全要素應急演練,把做好應急演練作為開學、開園的必要條件。要制定發(fā)熱病人處置、全員核酸檢測、疫苗接種異常反應、群體性心因性反應等場景應急演練腳本,開展桌面推演或實景演練,確保出現突發(fā)情況能及時有效處置。
(四)開展愛衛(wèi)運動
校外培訓機構要全方位、多層次宣傳普及秋季傳染病防治知識,堅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風、少聚集、一米線”等良好個人衛(wèi)生習慣。開學前開展一次全覆蓋、無死角的校園衛(wèi)生消殺,做好教室、辦公室、衛(wèi)生間等重點場所衛(wèi)生清理,強化關鍵環(huán)節(jié)衛(wèi)生監(jiān)測,充足的洗手設施和消毒用品,保障校園飲用水安全。
(五)推進核酸檢測
校外培訓機構所有教職員工要應檢盡檢,持7日內和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綠碼等,方可入校。
(七)落實疫苗接種
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大疫苗接種組織宣傳,教職工要做到應種盡種。
三、關于落實“雙減”工作
(一)落實雙減要求
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落實國家“雙減”工作要求,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境外教育課程;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只能在周一至周五放學后至晚上8:30之前);不得留作業(yè);不得出現“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式”等不良行為。面向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同上執(zhí)行。
(二)規(guī)范收費行為
在辦學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辦學許可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周期、退費辦法; 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師要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并公示,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按照教育部下發(fā)的合同文本(叢臺區(qū)校外培訓服務合同范本)與家長簽訂培訓合同并執(zhí)行;嚴格執(zhí)行一次性收取學費最長跨度不超過3個月的規(guī)定;不得存在以預付卡的形式收取學費、捆綁或變相推銷學費貸款等違規(guī)行為。
(三)加強廣告管控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qū)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刊登、播發(fā)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yè)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fā)布或變相發(fā)布廣告。
四、關于復學復課申報程序
9月1日前,各培訓機構要求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和國家“雙減”工作要求,并向局民辦科提交復學復課申請報告進行初審,具體內容要求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
1.全體教師2次核酸檢測證明。一次是7天內核算證明,如果審核通過后,再提交一次72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
2.全體教師接種疫苗證明,如不能接種,需醫(yī)院開具不能接種證明;
3.開學前進行疫情防控演練,并成美篇打印上報。
(二)落實“雙減”工作
1.機構秋季復學復課備案表。
2.各機構辦學許可證和民非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3.各機構收費備案表、收費公示表。
(備注:以上六項上報材料全部加蓋公章,有封皮,標明學校名稱,學校編號,具體參看附件1模板。申請報告初審通過后,我局再進行現場核驗。)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將成立培訓機構秋季復課復學檢查專班,自9月2日起對各校開學準備情況進行核查驗收。凡已經遞交開學申請、做好教師核酸檢測、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備好防疫物資、校舍無安全、消防隱患等問題,經審核通過后,局民教科下發(fā)準予開課通知單,方可復課復學;但驗收過程中發(fā)現問題的機構,限期整改,待核驗通過后方能開課;未經許可,擅自開課的一律抄送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來源:叢臺區(qū)教育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