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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娃”家長酒駕帶娃上路被民警處罰

來源:邯鄲交巡警渚河大隊編輯:保存2020-09-19 2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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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3時45分左右,邯鄲市交巡警渚河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人民路與東柳大街交叉口進行夜間違法治理時,一輛牌照號為冀D521JR的現(xiàn)代牌轎車,當民警示意該車輛駕駛人放下車窗接受檢查時,駕駛人遲遲沒有做出反應,民警懷疑其飲酒駕駛。在對話中,民警聞到了駕駛人身上有濃烈的酒味,說話含糊不清答非所問,便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31.9mg/100ml,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隨后,民警發(fā)現(xiàn)在后側座位上,居然還坐著一個五六歲的孩子,而且未系安全帶!過程中,該駕駛人一直辯解是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現(xiàn)在早應該沒事了。隨后,民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對駕駛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并對酒后帶娃且未系安全帶的危險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

  酒駕上路既違法又危險,作為家長,切不可任性妄為。希望有類似經歷的司機能引以為戒,酒后切勿開車,找代駕,打車都是不錯的選擇。生命無價,酒后禁駕。為了身邊的親人,多一點自律,多一點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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