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致電邯報融媒體新聞熱線,8月8日上午,他在中華大街與青年路交叉口一停車場,停車不到半個小時,停車場收費人員收費收了其4元錢,他覺得不合理。
關于李先生的反映,記者聯(lián)系了市城管執(zhí)法局停車管理辦公室(下文簡稱“市停車辦”)工作人員,一位姓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執(zhí)行2018年收費標準,其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原核定標準執(zhí)行,一、二、三類地區(qū)每次(20分鐘至2小時內)停車費用分別為4元、3元、1元。
一類地區(qū)為:
東至滏東大街、南至陵園路、西至陵西大街、北至叢臺路。小型車20分鐘以內停車免費,白天每車兩小時內收費4元,不足兩小時按兩小時計算;超過兩小時的每增加半小時加收1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最高不得超過15元。
二類地區(qū)為:
一類區(qū)域外東至世紀大街、南至學院路、西至建設大街、北至北倉路。小型車20分鐘以內停車免費,白天每車兩小時內收費3元,不足兩小時按兩小時計算;超過兩小時的每增加半小時加收0.5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最高不得超過10元。
三類地區(qū)為:
一、二類區(qū)域以外的范圍。小型車20分鐘以內停車免費,白天每車兩小時內收費1元,不足兩小時按兩小時計算;超過兩小時的每增加一小時加收0.5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最高不得超過3元。
工作人員表示,市民李先生停車在一類地區(qū),并且停車時間超過了20分鐘,收取其4元停車費是完全合理的,若其有疑問,可咨詢市停車辦熱線3111150進行咨詢,工作人員將進一步給李先生進行解釋。
邯報融媒體記者 李治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