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偏偏就有一些人抱著僥幸心理頂風(fēng)上路,遇到民警檢查,不僅不配合,還和民警拼起了演技,多次上演“佯裝花式”吹氣。5月11日,邯鄲交巡警在查處酒駕過程中,就遇到了這樣一名女子。
當晚零時30分許,機動執(zhí)勤一大隊執(zhí)勤民警在滏東大街與叢臺北路設(shè)卡針對酒駕違法行為開展夜查專項整治行動。一輛號牌冀D7**96黑色轎車在面對執(zhí)勤民警的停車檢查手勢時,并未減速欲駛離現(xiàn)場,被執(zhí)勤民警及時攔下。透過車窗一股酒氣撲面而來,駕駛員立即搖上車窗躲避檢查,在民警的嚴厲警告下,女駕駛員才熄火下車。
在接下來的檢測過程,女駕駛員汪某展示了自己的“花式”吹氣技術(shù),每次汪某銜住測試儀的管道后,卻用舌頭堵住了氣管,雖然有吹氣的樣子,卻沒有氣流進入測試儀,導(dǎo)致前前后后八九次測試儀均未發(fā)出警報聲。當民警為其做了簡單的示范后,汪某嘴上選擇了“配合”,心里卻耍起了小伎倆,每次吹氣檢測只吹一半,還不忘用雙手掩飾,連續(xù)吹了十余次依舊沒有成功。“你這樣不行,必須得按要求吹,持續(xù)5秒,中間不能停,請你配合!”民警再度講解示范,并在吹氣過程中連續(xù)提示,可汪某仍在努力拼演技。
由于汪某執(zhí)意不配合,民警決定強制帶其進行抽血式酒精檢測,聽到要抽血,汪某這才好好配合接受了檢測。在8分多鐘的時間里,汪某總計吹了30多次,被測出酒精呼氣測試值達到3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jù)汪某交待,當晚帶著兩個朋友在外吃了飯,喝了三瓶啤酒,自認為喝點酒開車沒什么問題,便心存僥幸、鋌而走險,熟料被民警查到正著,悔不當初。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駕駛員汪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證6個月處罰。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道路交通直接關(guān)系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來不得半點馬虎大意。作為駕駛員,一定要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負責(zé),自覺抵制酒后駕車,不能抱有一絲僥幸心理。
(邯鄲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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