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大家出門
可能偶爾會撿個錢包、手機
但“撿”到小朋友卻不常見
今天交巡警蜀黍就“撿”到一位小女孩
最后,成功“交還”給家人
熱心群眾送來小朋友
“同志,同志,那邊有個孩子好像跟家人走散了,正哭呢,快去看看吧。”一位群眾來到正在執(zhí)勤的民警面前說道。
5月10日10時左右,正在中華大街與叢臺路交叉口執(zhí)勤的邯鄲交巡警支隊渚河大隊民警王樂接到一名群眾的求助,在路口的西南角有一位女童跟家人走散了,正在哭泣,希望民警可以幫忙尋找家人。民警王樂立即前往查看,只見一位身穿玫紅色上衣的小女孩滿眼淚花的站在便道上不知所措,民警上前蹲下身一邊安慰小女孩一邊詢問情況,民警從孩子斷斷續(xù)續(xù)的話語中了解到,女孩叫甜甜,3歲了,跟姥爺一起來叢臺公園玩兒,在公園門口跟姥爺走散了。民警心想,既然是來叢臺公園玩耍,發(fā)現孩子不在身邊后,家人應該會在叢臺公園附近尋找。民警便帶著女孩來到叢臺公園門口,詢問了門口的安保人員和周圍商家都說沒有注意過,民警又詢問孩子記不記得家人的名字或電話,孩子說出了一個王某某名字,說到家人電話的時候,由于年齡較小,記不住完整的電話號碼,只說出了9位數,因為不能說出正確的電話號碼,無法聯系家人,民警便又帶著孩子來到公園里繼續(xù)尋找。
10時20分左右,有位群眾跑到民警面前說:公園門口有人在找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女孩的家長。民警立刻帶著孩子來到門口,尋找孩子的正是孩子的媽媽,看到孩子安然無恙,孩子的媽媽激動的抱住了孩子,民警詢問王某某是誰,“是我,是我,我正在家做飯呢,她姥爺打電話說孩子找不到了,著急的我們趕緊就出來了,她姥爺跟爸爸還在公園里邊找呢,真是太感謝了。”女孩媽媽激動的說著。在確認了他們的關系后,民警將孩子交到了家人的手中。
溫馨提示
帶孩子外出時,應時刻留意孩子的所在,讓孩子牽著自己,或拉著孩子走,讓孩子在自己的可控范圍內走動,人多的時候更不能松開孩子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