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在河南鄭州工作的河北邯鄲籍職工劉鋒(化名)向澎湃新聞反映稱,邯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近規(guī)定中,異地貸款“由兩名在本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提供貸款擔保,且擔保人在該異地貸款職工還清貸款前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規(guī)定并不合理。
“除自己父母外幾乎無人愿意做這個擔保,更何況還有一大部分‘剛需’購房者的父母并無住房公積金,有一些朋友已經(jīng)用公積金貸款買了房,沒還清也不能擔保。”劉鋒表示,這種規(guī)定造成了很多在外地工作的邯鄲籍年輕人不能回老家買房。
劉鋒提供的文件截圖顯示,7月24日,邯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印發(fā)了一份《關于進一步做好異地貸款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邯公積金辦[2017]6號)。
這份《通知》稱,“為落實國家、省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就進一步做好異地貸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繼續(xù)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工作,支持繳存職工在就業(yè)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人或配偶的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繳存職工憑戶籍證明、就業(y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使用證明等材料,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異地貸款申請;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應由兩名在本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提供貸款擔保,承擔還款連帶責任。擔保人在該異地貸款職工還清貸款前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該《通知》提到,中心信貸工作人員應在擔保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做“異地貸款擔保”標記,確保擔保人在異地貸款職工還清貸款前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工作人員應將本條規(guī)定明確告知借款人和擔保人;申請人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執(zhí)行我市首次公積金貸款比例;申請人首次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執(zhí)行我市二次公積金貸款比例;受理異地貸款后,相關工作人員應打電話核實繳存使用證明,并記錄核實情況;異地貸款發(fā)放后,應建立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此外,《通知》還指出,本通知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在此之前受理但尚未批準的異地貸款申請一律按照本通知執(zhí)行。
8月14日上午,邯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管理處處長賈書斌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通知》確系邯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所發(fā)。按照河北省政府辦公廳5月份所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全省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實施意見》(冀政辦[2017]45號)的相關要求,河北已有8地級市全面停止受理購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邯鄲市只是將“門檻”提高,并沒有把門關死。
賈書斌稱,截止目前,邯鄲市購房異地公積金貸款占到全市整體公積金貸款的15%左右,今年上半年已受理異地貸款417筆,發(fā)放1.58億元人民幣?!锻ㄖ分械诙l指出的“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應由兩名在本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提供貸款擔保,承擔還款連帶責任。擔保人在該異地貸款職工還清貸款前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是考慮到異地貸款的貸后管理工作不便,特別是出現(xiàn)逾期后無法聯(lián)系借款人而制定的。
賈書斌還透露,邯鄲市政府起草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實施意見》也已通過征求意見,其中明確規(guī)定全面停止異地公積金貸款。“如果邯鄲市政府要求全部停止異地貸款,邯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能停止受理該業(yè)務。”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