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 ,歡迎您來到邯鄲之窗! 
?資訊 視頻 文化 科技 體育 娛樂 旅游 原創(chuàng) 財經 美食 分類 人才招聘 汽車 建材家居 房產 返回首頁

南京一企業(yè)偷排4年倒廢酸2000多噸 致多處水廠停水

來源:人民日報編輯:大洋2017-01-09 10:00:17
分享:

  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因向運河偷排廢酸2698.1噸,被揚州中級法院判決構成污染環(huán)境罪,罰金200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依法判處刑罰。經專業(yè)機構評估,這2698.1噸廢酸硫酸平均濃度59.34%,數值超過構罪標準數百倍,且偷排地點河網密度高、水系豐富,附近多處水廠被迫停產停水。

  由于上述2000萬元罰金收繳國庫,并不用來環(huán)境修復,因此,江蘇省環(huán)保聯(lián)合會近日又將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環(huán)境污染修復費用為2428.29萬元。日前,南京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利益面前鋌而走險

  廢酸層層非法轉由無資質者處理,其結果是直排入河

  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010年以前,公司生產時產生的廢酸都是處理到pH值符合要求后,再將廢水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置。按照市場價,每噸的處置費用約3000元。

  該公司母公司被浙江龍盛集團收購后,李德忠擔任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為節(jié)約成本,負責廢酸處置的公司總經理助理王軍聯(lián)系南京順久化工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占榮。然而,這個順久公司只是一家化工品運輸企業(yè),并無廢酸處理資質。經審查,王軍在明知其沒有處置廢酸資質、只能開具運輸發(fā)票的情況下,仍與王占榮達成按每噸580元處置廢酸的口頭協(xié)議。

  此后,負責拉運對接的是時任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罐區(qū)主管黃進軍。經審查,黃進軍明知順久公司沒有處置廢酸資質,仍與拉運廢酸的王占榮對接。根據事后黃進軍的供認,2011年1月至2014年初,他以每噸20元或50元向王占榮索取回扣。通過每月核對拉運廢酸的數量,王占榮先后8次向黃進軍支付28.1萬元。王軍則承認收過王占榮面值3萬元左右的購物卡。

  但是,王占榮并非這條利益鏈的終點,而是“二道販子”。

  王占榮自2010年9月開始替德司達公司處置廢酸,共收處置費600多萬元。為獲取更大利益,王占榮找到同樣沒有處置廢酸資質的丁衛(wèi)東,約定每噸廢酸處置費用150元,由丁衛(wèi)東處置2000多噸的廢酸,并指使徐某開槽罐車從德司達公司拉運廢酸,直接送到丁衛(wèi)東停放在江都宜陵碼頭、姜堰馬莊碼頭、姜堰清源凈水劑廠碼頭、姜堰振昌鋼廠碼頭的船上。為此,王占榮支付給丁衛(wèi)東近30萬元,還有2萬多元未付。

  而案中的這2698.1噸廢酸,就是丁衛(wèi)東指使孫某、錢某等人夜間駕船排放至泰東河和新通揚運河水域河道中的。船工孫某稱,每次他們都是天黑時將船開到新通揚運河和泰東河、鹵汀河交叉處,用水泵將船內的廢酸排掉。船工張某供述,他們一般選擇水面比較寬、水流比較急的地方排放,這樣不容易被發(fā)現(xiàn)。

  面對調查毀滅證據

  將廢酸偽裝成硫酸,刪除相關數據

  再寬闊的水面和湍急的水流,也擋不住事情的敗露。2014年5月19日上午,揚州市江都區(qū)環(huán)保局在碼頭上發(fā)現(xiàn)丁衛(wèi)東的船上裝有刺激性不明液體,后將該案移送給公安機關處理。

  王軍供認,事發(fā)后,順久公司的王占榮打電話告訴他調查人員會追究廢酸的來源,讓德司達公司將剛運出的一車廢酸拉回去。

  德司達(南京)公司總經理李德忠承認,當時了解到情況后擔心對公司有影響,授意下屬毀滅證據。例如,要求王占榮不得承認查到的是廢酸,要求各部門將相關書證物證處理掉,將稱重單上的貨物名稱由廢酸改為硫酸退貨,將廢酸罐里殘留的廢酸排入廢水池中,還安排人員將罐上的廢硫酸字樣除去再噴上硫酸字樣,將電腦上數據拷貝到優(yōu)盤后,電腦上的數據全部刪除。

  但是,經警方調查,德司達的多名員工說出了真相,民警還拿到了有數據拷貝的優(yōu)盤,之后涉案人員陸續(xù)被查獲。

  江蘇省高郵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將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列為污染環(huán)境罪的單位犯罪主體。高郵市法院一審認為,在污染環(huán)境共同犯罪中,德司達公司和王占榮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并判處德司達公司罰金2000萬元,相關人員判處相應的緩刑到4年不等的刑罰。

  后德司達公司上訴,認為犯罪行為是公司員工個人所為,公司不應承擔相應責任。二審法院審理認為,王軍作為德司達公司的員工,受公司負責人的指派聯(lián)系處置廢酸事宜,代表的是德司達公司并且是為了公司利益,經公司負責人確認后明知王占榮沒有處置資質仍委托處置危險廢物,減少了處置費用支出,王軍的行為就是代表了公司意志。事發(fā)后,德司達公司為了逃避檢查和追責,由公司負責人指使相關部門掩蓋相關痕跡和證據的行為,進一步印證了王軍、黃進軍履職的行為就是代表公司的意志。

  2016年10月8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誰污染 誰埋單

  公益機構索賠環(huán)境修復費,但地下水污染等環(huán)境損害難以計量

  這個環(huán)境污染案件引起了江蘇省環(huán)保聯(lián)合會的注意。該聯(lián)合會秘書長王玉華介紹,江蘇省環(huán)保聯(lián)合會跟蹤這起案件已經有兩年之久。

  王玉華說,揚州市中院的終審判決中罰沒的2000萬元,其實主要是繳獲了德司達公司在該刑事案件中的違法所得,綜合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后果作出的判罰,這2000萬元是收繳國庫,并不會用來環(huán)境修復。因此,江蘇省環(huán)保聯(lián)合會向南京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德司達公司賠償環(huán)境污染修復費用2428.29萬元。

  這是怎么算出來的?據江蘇省環(huán)保聯(lián)合會的律師孫懷寧介紹,在揚州市中院的終審判決中,采納了江蘇科技咨詢中心出具的污染環(huán)境損害評估技術報告結論。該中心認為,德司達的生產過程必然產生廢酸液,其中硫酸平均濃度為59.34%。報告顯示,以2000元/噸作為本案單位虛擬治理成本,并結合受污染影響區(qū)域的環(huán)境功能敏感程度取4.5倍率,因此得出2428.29萬元的環(huán)境修復費用。遺憾的是,由于偷排長期、分散、多處發(fā)生在河網密度高、水系豐富的河流中,經擴散、稀釋、中和等作用,已無法截獲并計量被污染河流水體的水量以及水質數據,對水生態(tài)環(huán)境、水生生物、岸邊土壤及地下水資源污染等導致的環(huán)境污染損害難以計量。

  王玉華說,刑民并罰是該案的一大特點,目的是讓環(huán)境污染者付出巨大代價。由于該企業(yè)違法處置危險廢棄物廢硫酸造成的污染事實已經造成,要修復到之前的環(huán)境水平必然要有相關費用產生,德司達公司作為主犯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關閉
關閉
資訊 視頻 文化 科技 體育 娛樂 旅游 原創(chuàng) 財經 美食 分類 人才招聘 汽車 建材家居 房產 返回首頁 視頻

地址:邯鄲市水院北路甲23號 客服熱線:400-707-4888 經營許可證:030030號
邯鄲之窗  m.evokeinteriorspace.com  版權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 在線交流
文明辦網文明上網舉報電話:010-82615762 通信管理局ICP證:冀B2-20080045 冀ICP備12015509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