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點30分,5名被告人被帶入法庭,接受集中宣判,其中被告人趙某始終保持低頭姿勢。趙某殺人后埋尸、占有他人財物,回到老家還與已經懷孕的女朋友結了婚。因犯罪情節(jié)嚴重,趙某最終被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被判處死刑。審判后,他的頭垂得更低。
據三中院刑一庭法官王慶剛介紹,趙某曾在北京某飯店做過送餐員,工作過程中與被害女子孫某某相識。今年1月30日下午,趙某在朝陽區(qū)某小區(qū)地下停車場的一路虎汽車內與孫某某發(fā)生了爭執(zhí)。趙某持刀多次刺扎孫某某頸部,隨后又扼壓孫某某頸部,致其死亡。
事發(fā)后,趙某開走孫某某的路虎車并拿走了其兩部蘋果手機。隨后,趙某駕駛該路虎車回到河北老家,與已經懷孕的女朋友結婚,途中在邯鄲市某鄉(xiāng)的一處耕地內將孫某某的尸體進行掩埋。
因長期聯(lián)系不到女兒,孫某某的母親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查,發(fā)現趙某曾出入過孫某某居住的賓館房間等行動軌跡,同年2月18日,趙某在河北省某鄉(xiāng)被警方抓獲歸案,并在次日帶領民警指認了埋尸現場。經鑒定,孫某某符合被他人扼壓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王慶剛介紹,案發(fā)后的幾天內,孫某某的尸體一直被趙某遮擋著放置在路虎車的后座上,趙某仍對該車正常使用。面對家人、朋友等對路虎車來源的疑問,趙某均編造不同理由應答,說明其心理承受力極強,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極大。
王慶剛表示,此次宣判的3起案件均為熟人作案,建議廣大市民在“兩節(jié)”之際提高對自己的財產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護意識。
三中院副院長張曉琨在隨后的發(fā)布會上介紹,今年三中院受理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致人傷亡刑事案件,占該庭一審受案總量的八成以上,涉案110人。除典型的故意殺人及故意傷害案件外,今年該院受理的重大暴力刑事案件還包括爆炸、放火以及酒后駕車故意沖撞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2016年刑二庭受理盜竊、搶劫、詐騙等侵害公民財產權益的案件共涉案34人,涉案財產共計約2000余萬元。4起搶劫案件中,均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其中一起為入室搶劫,“希望通過本次集中宣判,彰顯人民法院懲治犯罪的力度與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