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民趙女士在網(wǎng)上結(jié)識一名男子,兩個人相戀后,趙女士為其買了手機、衣服等,花了積蓄再加上刷信用卡總共約有3萬多元。可是,從那之后男友卻性格大變,更是玩起了失蹤。
女子網(wǎng)上認識帥哥很快相戀
今年28歲的趙女士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3個月前,她在網(wǎng)上認識一名姓劉的男子,今年30歲。兩人聊得很投機,隨后相約見面,劉先生帥氣的外表和健談給趙女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之后兩人的感情也迅速升溫,“他是從外地來長春的,我就覺得他長得挺帥,也很會聊天,平常對我也不錯。”趙女士說。兩人很快確立了戀愛關(guān)系。
“他跟我說,開始在長春上班,后來辭職了?,F(xiàn)在跟朋友合伙做生意,后來他就搬到我租的房子里,暫時住在一起。”趙女士說。
花3萬多元后男子玩“失蹤”
沒過多久,男友就提出想要購買蘋果手機,“他說男人在外面,手機跟手表是象征,要有面子才行,跟我說錢都投進去做生意了,讓我先給他買一部。”趙女士說,她為其買了手機、衣服、鞋等物品,都是名牌,趙女士攢的錢幾乎花光了,只好用信用卡購買進行分期貸款,“我也沒攢下多少錢,總是架不住他花言巧語,就用信用卡給他買了。”趙女士說。過了一段時間,男友又說生意上有困難,欠了不少外債,趙女士又跟朋友和家里借了1萬元。全算下來,趙女士給男友花了大約3萬多元。
“可是,從那之后他就開始不怎么接我電話,對我不冷不熱的,我再打電話他就關(guān)機了。現(xiàn)在已經(jīng)聯(lián)系不上他了,我也不知道他家在哪,這錢我還不知道怎么還呢,我懷疑他可能是騙子。”趙女士說。
律師:如證據(jù)確鑿可起訴
長春法徽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德明表示,這種情況屬于情感糾紛,如果趙女士有確鑿的證據(jù)能夠證明對方是騙錢,可以進行起訴。
“因為這是趙女士主動花的錢,所以必須得有相關(guān)證據(jù)才能起訴,最好能找到對方進行對質(zhì)。”邱德明說。 記者 馬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