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一女子清晨獨自在馬路上快走鍛煉,一過路司機竟用強光手電將其擊暈后強奸,女子身上財物也被搶走。記者昨日從壽縣法院獲悉,施暴男子許某獲刑6年,并處罰金5000元。
今年3月26日5時許,男子許某駕駛湘J55236(掛車湘J2299)貨車途經(jīng)壽縣壽春鎮(zhèn)賓陽大道聚宏盛度假酒店附近時,見年輕女子汪某獨自在路邊行走鍛煉,許某將車前行一段后停在路旁,下車后見汪某向其停車位置走來,便迎上前去,打開隨身攜帶的強光手電,搗向汪某的臉部和脖子,汪某隨即暈倒。許某將汪某抱到公路東側的田埂邊對汪某實施了奸淫,后又劫取汪某一部蘋果5S手機和若干現(xiàn)金逃離現(xiàn)場。
今年4月10日下午,許某在家中被警方抓獲。案發(fā)后,許某家人賠償被害人汪某經(jīng)濟損失5.3萬元,取得被害人諒解。
最終,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許某有期徒刑3年;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罰金人民幣5000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6年,罰金人民幣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