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9月10日的庭審中,李某當庭翻供,辯稱受害者是被狗咬死后,才被自己分尸的。
在庭審中,公訴人認為: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李某刑事責任。并當庭出示了證人、證言、證物。
而李某卻當庭否認了這些指控,并否認了向公安機關所交代的犯罪事實。至于張某的死亡原因,被告人李某辯稱:張某是在下樓之后到自己所開農家樂的廚房去找食物的過程中,被藏獒咬死的,并非自己推倒在地導致死亡。
李某說:“走到一樓過后,我就看到狗把她按到在我們那個客廳里頭,在咬她頸項跟胸部這一塊”,他說,看到藏獒瘋狂撕咬張某,自己當時就被嚇到了,趕緊找來晾衣桿,用鐵鉤鉤住狗鏈,將狗拉出來,關在門外。
李某還辯稱說,將藏獒拉開之后,他本來準備出門去叫自己的弟弟前來,但考慮到人已經被咬死無濟于事,便又回到客廳,打算給張某的母親打電話,可他最終并沒有這樣做。
庭審從上午10點一直持續(xù)到下午3點,期間休息了一個小時。死者家屬作為附帶民事原告人出庭參與訴訟,他們要求在追究被告人李某刑事責任的同時,請求合議庭依法判處被告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487620元,喪葬費26178元,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81121.5元,交通費2000元,誤工費21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以及李某退還給張某的5000元和張某身上的110元,共計704129.5元。
由于李某對之前在公安機關的供述矢口否認,再加之案件證據和李某當庭陳述的內容有諸多矛盾。因此,合議庭決定暫時休庭進一步調查案件真相,下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案件回放:女子失蹤百人搜山無果藏獒糞便中發(fā)現人骨
警方:農家樂老板殺人碎尸喂食藏獒
“警察同志,我母親失聯都五天了,平時每天晚上都很早回家的。”2014年12月1日上午,什邡男子陳某來到什邡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城東責任區(qū)中隊報案稱,母親張某已經5天沒有回家,給她打電話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
接到報案后,民警們立即對報案情況展開調查。“經過初步調查,我們了解核實了一些基本情況。張某是一個生意人,性格好強,當然能力也強,平日里結交的人特別多,但沒有聽說她與誰結仇。”當時據辦案民警介紹,張某是2014年11月26日與家人失去聯系的,最后一個與她見面的是他的前男友李某。
長約一秒的監(jiān)控畫面前男友露出馬腳
當時據報案人陳某介紹,他的外婆在當天晚上7時許給張某打了電話,電話那頭稱:“我現在在外頭,等一會兒就回來。”然而到了晚上10點,張某還是沒有回家。母親再次撥打張某的電話已顯示關機。
第二天,家人依然沒有張某下落。陳某于是前往當天接觸過母親張某的李某家,“他跟我說他當天確實跟母親見了面,并把欠的5000元的錢還了,后來兩人又去了彭州市白鹿鎮(zhèn)考察山莊,他們在白鹿鎮(zhèn)的一個火鍋店里吃完午飯后,他說母親便提出要和朋友去紅原九寨溝玩耍,然后他們就分手了。”李某還告訴陳某,分開后,他一個人在下午3點左右開車回了什邡。
當時據辦案民警調查,李某和張某有過一段交往的經歷,并且也確實還有5000元的債務關系。 經過大量的信息采集,一個疑點使民警納悶了:李某說張某去了阿壩州,而張某的家人卻稱當天晚上7點與其通過電話,并表明當晚會回家。
民警根據李某的敘述,對當天什邡到彭州所有天網視頻、卡口視頻以及沿路的社會監(jiān)控進行了調取。一個小小細節(jié)被細心的民警發(fā)現:在李某下午3點過開車回家的時候,其中的一段長約一秒左右的視頻顯示,李某駕駛的金色富康兩廂車的后座車窗是半開狀態(tài),而窗里似乎有咖啡色的毛絨物。
而張某出門都會習慣性地帶上自己養(yǎng)的寵物狗,在視頻中出現的咖啡色的毛絨物極有可能是張某的寵物狗。 根據以上兩點民警判斷李某在說謊。
“那團咖啡色的毛狀物極有可能就是張某的寵物狗,所以很有可能張某是坐李某的車一起回山莊了。”當時什邡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城東責任區(qū)中隊指導員呂鵬翔介紹說,如果當天張某真是跟隨李某一同回山莊的話,那么張某失蹤遇害的可能性上升。
上百人的隊伍搜山5天仍無果
當時專案組多次對李某進行調查詢問,李某且一口咬定當日與張某在彭州分手后就再也沒有見過張某。
專案組經過討論,制定了一個多方面同時偵查的策略:一方面對張某和李某的行蹤、背景、生活規(guī)律、人際關系等進行無死角的徹查,一方面請李某協助警方調查破案,同時出動警力前往李家的附近進行搜山,技術人員對李某家里進行勘驗。
“方圓十多公里,木瓜坪、青牛沱等地,全部都去了。”當時呂鵬翔介紹說,每天都有上百人在搜尋,連續(xù)搜了五天,還是什么都沒有找到,“30多個巖洞、礦洞及數不清的山溝。”
李某山莊的后山,民警、民兵和村民也進行了地毯式的搜索,還是沒有任何線索。
民警和李某也來回過了好多招了,也沒有實質的突破。 呂鵬翔說,搜山除了人力,連警犬都用上了,還是沒有任何發(fā)現,案偵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發(fā)現受害人血跡藏獒糞便中找到人骨
當時經過偵查實驗,民警發(fā)現一個問題,張某體重90多斤,假定她已經遇害,那么李某要將90多斤的尸體爬山涉水運送到其他地方是一件幾乎不可能做到的事,而經調查他也并沒有通過交通工具將尸體運送到其他地方拋尸。雖然搜山沒有發(fā)現,但是警方在別的方面有了進展。
當時呂鵬翔介紹說,在李某山莊里的一樓樓梯墻角邊發(fā)現針尖大小的可疑斑跡,經過DNA鑒定,該斑跡為人血,“這個血點不是一般的血點,就像是一個泡泡突然破裂后留下來的斑點,和一般傷口流血都不一樣的,是爆破式爆發(fā)式出血后才有可能出現的。”而這個針尖大小的人血斑跡,與張某的DNA吻合。
“至少證明了張某在這里受過傷什么的。”呂鵬翔說, 很快,技術人員在山莊廚房的冰柜、儲物架等多處發(fā)現了微量血斑,經鑒定DNA均與張某吻合。
專案組通過對現場提取的視頻的審查,發(fā)現李某有用塑料口袋裝裹東西頻繁進入狗圈、且有撿拾剩余物品出來的行為。
專案組民警將偵查目標對準了他們早已注意到的這條線索——山莊內的7條藏獒,一只藏獒一天就能吃十余斤肉,李某會不會將尸塊喂食藏獒了?
警方開始對狗糞進行清理,隨后在其中刨出了大量指尖大小的碎骨,經鑒定,碎骨的DNA與張某吻合。
當時,警方就藏獒問題對李某進行了試探。據警方介紹,當民警提到解剖藏獒時,李某顯得很緊張并寫下了一份遺書。隨后李某向警方交代,2014年11月26日當天,他與張某一起回到了山莊,兩人在晚上發(fā)生了口角。爭執(zhí)中,他將張某推倒摔下樓梯,張某吐了些血,但沒有斷氣。害怕事情敗露,李某沒有施救,而是等張某沒有呼吸后,將其分尸煮熟喂了藏獒。隨后打掃清洗了整個農家樂山莊,還曾多次清理狗圈中的人骨。
今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什邡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3月27號,被告人李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被移送至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并依法告知李某有權委托辯護人。
4月27號,案件被報送至德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9月10日,四川德陽中級人民法院在什邡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廣受關注的故意殺人案。去年12月,在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