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10時許,家住廣水市武勝關鎮(zhèn)培龍村56歲的鄧某某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沿304省道行至廣水市開發(fā)區(qū)路段時,被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武勝關中隊民警查獲。經檢查,鄧某某屬無證駕駛機動車。
得知自己要被行政拘留,鄧某某還理直氣壯地說:“這輛車是我兒子的,他有駕駛證還管我啥事,我只是方便一下,怎么就要拘留我呢?”
民警告訴他:“你的兒子有證只能代表他本人,不能代表其他任何人,你要駕車必須持有效駕駛證,否則就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guī),無證駕駛,必須行政拘留。”
民警的一番話,終于使鄧老漢明白了兒子有證不代表自己有證這個道理。他對民警說:“那怎么辦呢?要不我重新補辦駕駛證或罰點款行不行?”民警告訴他,無證駕駛不但要補辦,而且還要罰款,同時必須行政拘留。 目前,廣水交警依法對鄧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處5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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