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社會正能量,鼓勵和支持廣大干部職工在人民群眾面臨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關頭,挺身而出,維護國家或集體財產安全,根據《河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條例》的規(guī)定,經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調查研究,擬對張海峰不顧個人安危,勇于救人的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
張海峰(左)
見義勇為事跡
2018年7月1日下午6時許,張海峰像往常一樣帶著漁具來到滏陽河邊釣魚。這時,有3名兒童在他周圍玩耍嬉鬧,起初他并沒在意。突然間,他聽到“噗通!”一聲,另外2名兒童則大喊起來,“快來人啊,有人掉水里啦”一陣急促的呼救聲打破了滏陽河西閘橋頭段的寧靜,只見河里一名穿著水紅色的小女孩正在掙扎撲騰。
千鈞一發(fā)之際,張海峰顧不得將身上的手機、錢包等物品掏出,一頭扎進了水中。跳進去才發(fā)現這里的水并不淺,腳根本夠不著水底,水深至少2米以上。沒有支撐點,用不上力,對于在水里托舉孩子更是困難極大,他趕緊雙手托住孩子的腋窩,奮力向上托舉,沒有在水中救人經驗的張海峰,連續(xù)嘗試幾次才成功將孩子托舉到岸上,他也在水中嗆了幾口水。張海峰隨后也自己爬了上來,此時的他已經筋疲力盡,當看到孩子并無大礙,便收拾好自己的東西默默離開了。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18年11月15日結束。公示期間,請廣大干部群眾進行監(jiān)督評議。如有問題、意見、建議,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電話、傳真、信函等形式實名向磁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反映。
聯系電話:2322613
磁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磁力磁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