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處罰情況顯示,此次被曝光的單位是寧波龍騰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重慶葆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和保定市虎朋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處罰金額分別為1500元、20萬元和1萬元。這3家公司主要因為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購買門票、支付車位購置費、支付餐費等違法事實被處罰。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持續(xù)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依法處罰并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中國人民銀行相關人士介紹,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huán)境。
來源:新華社,記者:吳雨,圖片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