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潘守成 河北日報記者李艷紅)2020年12月28日,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郝某宙等2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7月,以郝某宙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手段,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共致1人死亡、3人輕傷、2人輕微傷。該組織對赤城縣東卯鎮(zhèn)井兒溝村形成非法控制,造成該村多名群眾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后,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同時,通過一系列暴力違法犯罪對赤城縣縣城及周邊的地下賭局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秩序,社會危害極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郝某宙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容留賣淫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侯某虎、王某剛等22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拘役5個月之間不等刑罰,其中7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刑,15名被告人被判處罰金。對被告人郝某宙開設賭場非法所得人民幣8.15萬元予以追繳,責令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被害人的各類損失共計人民幣30.8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