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90后”逞“義氣”故意傷人后悔莫及
今年1月19日凌晨4時許,3名“90后”男青年馬某、曹某、張某等人在香河縣城某麻辣燙店吃飯,楊某等人也到該店內吃飯。馬某與楊某相識,見面后遂閑聊了起來。因楊某之前喝了些酒,言語上有些過重,兩人因此話不投機發(fā)生爭吵。爭執(zhí)之際,楊某打了馬某臉部幾下,后二人被他人勸開各自離去。回到住處后,馬某覺得自己丟了面子,不能這樣白白地被打,心里越想越氣憤,遂將楊某約到某處,準備與其一決高下。隨后,馬某糾集曹某、張某來到事先約定的地點等待楊某。曹某、張某二人揚言一定要給楊某一個教訓,為馬某討回“公道”。楊某到后,三人遂用事先準備好的木棍及拳腳對楊某進行毆打,致楊某腰部骨折。經(jīng)鑒定,楊某的傷情為輕傷一級。另查,曹某、張某二人均有犯罪前科。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馬某、張某、曹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被害人楊某輕傷一級,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輕傷)。鑒于被告人馬某犯罪時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其在案發(fā)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在庭審中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故依法對其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曹某雖均有犯罪前科,依法應予以從重處罰,但當庭自愿認罪,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故依法對二被告人均予以從輕處罰。根據(jù)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8個月,被告人張某、曹某有期徒刑9個月。青少年的自控能力差,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較強,往往因一點小事就會做出不理智的事,甚至觸犯刑法,悔恨終身。在本案中,馬某因與楊某爭吵被打覺得丟了面子,遂糾集同伴大打出手。結果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兩個“好哥們兒”。
[河北新聞]本是好友,卻因話不投機發(fā)生爭斗被判刑。為幫好哥們兒爭回面子而沖鋒陷陣的兄弟們也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