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時左右,邯鄲交巡警支隊復興二大隊民警對車牌為冀DM9***小型轎車的駕駛人葉某某進行快速篩查時,顯示有酒精反應。隨后,民警立即要求對葉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測試結果為144mg/100ml。進一步核查時,民警發(fā)現(xiàn)其車輛前號牌下面竟還懸掛著另一塊冀D8N***車牌,兩塊車牌僅用鐵絲簡單固定。
原來葉某某為了在市場免費停車,將不用繳費的車輛號牌覆蓋在其本人車牌前,沒想到被民警查獲。葉某某因使用其它車輛號牌上路行駛、涉嫌危險駕駛等違法行為被依法暫扣涉案機動車,并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吹氣值”高達128mg/100mL 警惕“隔夜醉駕”
4月30日7點左右,在中華北大街與永順路交叉口,邯鄲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民警使用快速酒精檢測儀進行篩查時,顯示有酒精反應。民警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測得該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8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隨后,民警帶男子去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4.1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最終,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相關單位作進一步處理。
男子不知悔改 二次醉駕被查
5月3日7時許,在邯臨快速路與成安西高速口連接線,邯鄲市交巡警支隊成安縣大隊城區(qū)中隊民警對一輛魯D****2小型轎車進行檢查,駕駛人一面閃爍其詞,一面吞吞吐吐地拿不出相關證件,疑似酒后駕駛機動車。
隨后民警現(xiàn)場對該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00mg/100ml,經血樣檢測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2.51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經詢問得知,駕駛人武某某在2020年4月在臨漳因醉駕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
目前,駕駛人武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成安縣大隊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供稿:復興二大隊 成安大隊 叢臺一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