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交糾紛案件中,找人難一直是影響案件審理效率的瓶頸問題。道交法庭為交警部門法院統(tǒng)一格式的“聯合送達地址確認書”,明確告知當事人在填寫本確認書時應注意應如實詳細填寫本確認書上包括姓名、名稱、身份證號碼、郵寄地址、電子送達地址及聯系電話等信息,并以此作為案件審理時的送達地址、無須重復確認,當事人如信息變更未及時向法院及交警部門告知影響送達的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自實行法院、交警共同確認效力的聯合送達地址確認書制度以來,大大方便了法院進行調解工作,明顯縮短了案件審限。
叢臺法院與交警部門聯合送達新舉措的實施,破解了一直以來困擾送達的瓶頸問題,大大提高了送達效率,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審判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