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7月2日,3名到邯鄲市委上訪,經反復勸解拒不離開現(xiàn)場的過激行為人被強制帶離,邯山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
6月30日至7月2日,邯鄲市現(xiàn)代輕紡城商戶因房租調價一事與市場經營方發(fā)生糾紛,先后聚集300余人到市委反映現(xiàn)代輕紡城有關租金上漲的問題。7月2日9時許,部分商戶再次到市委門前聚眾起哄,引起市委門前交通秩序混亂。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向其宣講事件解決方案后,上訪群眾依然拒絕離開。在勸說過程中,少數(shù)上訪人甚至推搡謾罵執(zhí)勤民警,情緒十分激動。駐市委特警隊員果斷采取強制措施,對王某、潘某、崔某某3名上訪人員進行強制帶離,并移交邯山區(qū)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邯山區(qū)公安分局依法對上述三人分別處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警方提醒市民,維護自身權益、反映合理訴求應通過合法渠道理性維權,切勿采取過激行為觸碰法律底線。
[國內新聞]鑒于在杭州公交放火案中見義勇為的積極表現(xiàn),今天上午杭州口腔醫(yī)院等三個群體被授予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