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山東省威海市一商場從排氣孔鉆入,沿通風管進入商場盜得7.5公斤黃金首飾(價值265萬元)。他作案的方式堪比電影中的特工,用專業(yè)工具剪斷防護鋼筋從排氣孔鉆入,借助繩索沿通氣管道進入商場,得手后原路返回,逃跑路線更是一路躲避監(jiān)控探頭,甚至沿河道步入山林,再翻山越嶺返回威海市區(qū)。
48小時后,張某落網。目前,張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威海環(huán)翠警方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手段專業(yè)竊得7.5公斤黃金
威海市環(huán)翠區(qū)張村鎮(zhèn)位于威海市區(qū)的西郊,家家悅購物廣場則處于張村鎮(zhèn)的繁華路段,除了商場、超市,一樓的西南角還設有多家金店。
6月22日早上,中國黃金專柜的于女士最先趕到商場,雖然商場燈還沒開,但她還是察覺到了異樣—柜臺上的紅布動了,在平時,紅布會平鋪開以遮蓋住下面的首飾。于女士急忙到柜臺內查看,發(fā)現柜臺內側的門敞開著,一些首飾被挪動了位置,而一些大克重的首飾不見了。
于女士慌忙找來商場負責人劉先生,待劉先生打開燈,兩人最終確認就是金店進賊了:多個首飾專柜的門被撬開,且里面的首飾不見了。不多時后,各家金店的人陸續(xù)上班趕到。經統(tǒng)計,共有三家金店被盜,被盜的全是手鐲、項鏈、手鏈、吊墜等大克重的黃金首飾,而存放戒指、較細的金項鏈等小克重金首飾的柜臺并未被撬開。
報警后,威海市公安局環(huán)翠分局雙島邊防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并將現場封鎖。之后,案件被移交至威海市公安局環(huán)翠分局刑偵大隊。
監(jiān)控視頻顯示,當天凌晨1點30分一名男子進入商場,3點09分男子離開。因為案發(fā)時商場內部光線昏暗,嫌疑人頭戴帽子,又刻意躲避監(jiān)控,民警只能看到一個模糊的身影。
勘查現場后,刑偵民警確定了竊賊進出金店的路線——從購物廣場相鄰的一棟樓的三樓窗戶翻出,順著鐵管爬上了購物廣場的樓頂,找到排風口,將螺絲卸掉,打開排風口,鉆進去,用斷線鉗剪斷排風口內的防護鋼筋網,剪開一個容人鉆入的孔洞,用膠帶包裹住尖銳的鋼筋斷口以防止刮傷自己,把長繩索拴在排氣孔處,人牽著繩索順通風管道向下鉆,待行至2樓位置,用切割鋸將管道鋸開一個60厘米寬、40厘米高的洞,扯住繩索出溜下來;二樓是超市,與商場之間有一道卷簾門相隔,竊賊用撬棍將卷簾門撬開,得以順利進入商場,之后又沿通道來到一樓的金店行竊。盜竊得手后,竊賊再返回2樓,在通風管道的破洞下疊放了桌椅,得以再次進入管道,借助繩索拉扯攀爬會排氣孔,再回到購物廣場的樓頂。
竊賊的手段如此專業(yè),堪比特工、大盜。果不其然,民警在現場只發(fā)現了一些足跡、手套磨痕、一頂遺留在現場的鴨舌帽,再無其它發(fā)現。商場和金店區(qū)域雖然監(jiān)控探頭密布,但由于光線暗,只能是在竊賊打亮手電筒或走到消防應急燈前面時,監(jiān)控才能拍到一個模糊的身影。
據統(tǒng)計,三家金店共丟失手鐲、吊墜、項鏈等各類金首飾重達7481克,價值約265萬元。
走河道進山林翻山越嶺回家
案發(fā)現場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金店的監(jiān)控也提供不了竊賊的體貌特征,但監(jiān)控錄像唯一能確認的是,竊賊于當日凌晨1時30分許進入商場,3時09分離開。從周邊的道路監(jiān)控錄像中搜尋竊賊的下落,成為破案的唯一希望。部分民警在繼續(xù)走訪排查的同時,大量警力被抽調到監(jiān)控指揮中心,調閱監(jiān)控錄像可能拍到竊賊的監(jiān)控錄像。
凌晨時分,張村鎮(zhèn)的大街上空空蕩蕩。一個可疑的身影首先出現在家家悅購物廣場南側的昌華路上,這是一名身高1.75米左右、體態(tài)中等的男子,背著個雙肩包、手中還捧著一個包。這名男子只沿著路邊綠化帶走,顯然是靠綠化樹木的枝葉遮擋攝像頭,走了一公里后,他開始走小路,向張村河上的張村橋走去,這一路監(jiān)控漸漸稀疏,而等過了張村橋,男子又跳入了河內。
后來,民警結合監(jiān)控錄像和可疑男子走過的路線,循跡追蹤,才發(fā)現張村河的河道內水位低,水草雜生,但河道兩側的水泥臺和草叢可供可疑男子繼續(xù)前行。 可疑男子消失在最后一處監(jiān)控中時,是22日的4時50分。此時天色已經大亮,但當天山上有霧,且可疑男子帶著口罩,民警還是無法確認可疑男子的身份。
沿張村河一直走上三四公里便進入了里口山的山林,他去了哪兒?此處距離市區(qū)的直線距離也有兩三公里之遙,中間更是山巒疊嶂。
研判會上,專案民警分析后認為,這名可疑男子就是盜竊金店的犯罪嫌疑人,他進入山林的目的仍然是為了躲避監(jiān)控探頭的拍攝,他極有可能翻山越嶺走出山林,從靠近市區(qū)一側的環(huán)山路下山再進入市區(qū)。
民警的研判最終得到了印證,環(huán)山路田村小區(qū)附近的一處監(jiān)控再次拍攝到了可疑男子,此時是22日的9時30分許,他仍然背負著雙肩包,但顯然已經換了一套衣服。進入市區(qū),監(jiān)控探頭密布,可疑男子再也沒有逃出監(jiān)控的可視范圍,男子最終進入了阮家寺小區(qū)內。
抓捕時嫌疑人主動開房門
民警確認男子住在阮家寺小區(qū)時已經是23日的晚上,進一步的排查中,民警確認該男子就住在一棟居民樓一樓的一間儲藏室內。24日凌晨1時許,數十名警力圍堵住了犯罪嫌疑人所住的居民樓,六名民警來到儲藏室門前準備破門抓捕。
儲藏室的門是向外開的門,無法直接一腳踹開。民警見門上方有紗窗網,便想輕輕破拆開紗窗,再伸手進去拉開門栓。豈料,盡管聲音很輕,但里面的人還是察覺了,而且對方竟然主動打開了門。門一開,一名民警一把抓住了對方的手,順勢一推把他摁倒在床上。幾句對話很短,卻很耐人尋味。
“別動,我們是警察。”
“我知道你們是為什么來的?”
“為什么?”
“我偷了金店。”
這名男子很老實,也很配合地被戴上了手銬。他雙手一指床頭柜,說:“都在那兒。”
在床頭柜里,民警找到了一個沉甸甸的布袋,里面果然都是各種金首飾。
連夜審訊隨即展開。張某交代,2015年他做生意賠了錢,父親去世,妻子跟他離婚,之后便沒有在老家生活,而是外出打工。自2015年的年底來到威海,他的生活一直很拮據,便在2016年的年底萌生了盜竊金店的想法。真正著手準備是在今年的4月份,他想來想去便選定了張村鎮(zhèn)的家家悅購物廣場,因為他之前經常到這里購物,熟悉商場的內部結構。經過多次踩點后,他摸清了商場和金店的管理方式、保安值班規(guī)律。5月份,張某還專門去了一趟臨沂,花700多元購買了液壓鉗、切割鋸、攀巖繩索等作案工具。
作案前的幾天,張某先把作案穿的一套服裝和各類工具裝在了一個包里,把包藏在了張村鎮(zhèn)的一個公園內。21日夜間,他乘公交車到了張村鎮(zhèn),取了包,溜溜達達、走走停停,最終于22日凌晨來到家家悅購物廣場實施了作案。
盜竊后如何脫身是張某考慮最多的事項,為此他把逃跑路線走了很多遍,沿途所有的監(jiān)控探頭位置一一記下,盡量避開監(jiān)控,盡量走沒有監(jiān)控探頭的小路和河道。進入山林后,張某曾把盜來的首飾埋在山上,但思前想后多時后,又回到山上將首飾取出。一路上,他丟了作案工具,把作案時穿的服裝脫了扔掉。待下得山來到了環(huán)山路上,他才完全放松。
回家后,張某卻又后悔了。張某稱,他回到住處后一直忐忑不安,不敢出門吃飯,也睡不著覺,甚至一度想“把黃金還回去”,但卻不知道該怎么還回去。24日凌晨,他聽到房門外有動靜,當即意識到是警察找上門了,索性主動開了門。
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