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愛是偉大的,那么,被毒品侵蝕的母愛呢?為逃避刑罰,犯罪分子竟然使出了頻繁懷孕這一招!在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販賣毒品案,被告人朱某懷有身孕,卻依然多次販毒,企圖以“母愛”的名義逍遙法外,結果兩度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涉嫌販毒被抓
取保候審期間大肆作案
今年35歲的朱某是舟山本地人,無業(yè),身邊的朋友不少和毒品有染,她不僅自己吸食毒品,而且漸漸成了毒友圈中的“大姐大”。“她的前夫、男友都參與吸毒販毒,隨著身邊親近的人一個個落網,她自然而然成了一些吸毒販毒者眼中有門路的人。”參與審理該起毒品販賣案的舟山中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介紹。
2012年4月6日,警方在舟山市定海區(qū)一游戲廳內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朱某,當場從其身上扣押白色晶體9包(凈重11.825克)、紅色圓形片劑67粒(凈重6.292克)、綠色圓形片劑2粒(凈重0.19克)。經舟山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上述扣押物品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因涉嫌販賣毒品,朱某在第二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但由于她是孕婦,警方為其辦理了取保候審。
然而,取保候審期間,朱某并沒有深刻領悟法律賦予其的人道主義關懷,反而以為自己拿到了一塊“免死金牌”,轉身又一頭扎進了吸毒、販毒的魔道。
2013年4月2日,朱某再次因涉嫌販毒被警方抓獲。公訴機關調查確認,2011年12月24日至2013年3月,被告人朱某販賣毒品21次(其中絕大多數在取保候審期間),共計販賣毒品冰毒435.8克、麻古47.709克。
因在哺乳期又被取保
審判前一刻潛逃
盡管再次落網,但由于朱某的兒子當時不滿6個月,尚需哺乳喂養(yǎng),辦案機關只得再次依法為她辦理取保候審。
2014年12月15日,法院通知朱某,次日將開庭宣判。“我的案子明天要判了,估計會很重,怎么辦?”朱某接到通知后,擔憂地對廣西籍毒友韋某說。“要不去我老家躲一陣?”韋某建議。朱某感覺抓到了一根“救命繩”,當晚就跟著韋某逃到紹興,第二天一起乘大巴車前往廣西。隨后,韋某獨自返回舟山。
在廣西人生地不熟,還時刻擔心被抓,朱某感覺十分孤單、惶恐。當年12月底的一天,朱某的男朋友王某聞訊從舟山趕往廣西陪同。
“得到線索后,公安方面派了女警,我們派了女干警前往廣西抓捕。”舟山中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介紹,2015年1月9日,抓捕組將朱某成功抓獲。
2015年2月2日,被告人朱某因販賣甲基苯丙胺類毒品501.816克被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再次懷孕
監(jiān)外執(zhí)行期間販毒350多克
一般的毒品案件至此已基本告一段落,然而讓辦案機關震驚的是,朱某在被收監(jiān)時又被發(fā)現已經懷孕了。
“監(jiān)獄表示懷孕期間不合適羈押,計生部門答復不能實行強制引產,我們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后,作出了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一年的決定。”舟山中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介紹,2015年4月22日,朱某又一次因為懷孕獲得了“自由”。
2016年4月22日,監(jiān)外執(zhí)行期滿,朱某被依法收監(jiān)。然而,朱某每一次獲“自由”,都是她重新犯罪的開始。2016年7月28日,朱某被從浙江省女子監(jiān)獄押解回,再次接受審判。“因為她在監(jiān)外執(zhí)行一年期間,又重操舊業(yè)了。”舟山中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說。
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發(fā)現,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4月,被告人朱某單獨或伙同他人多次販賣毒品,共計甲基苯丙胺(冰毒)350.5克、甲基苯丙胺片劑(麻古)10粒共0.8克。該院依法判處朱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第二次被判無期徒刑,朱某服判,未提出上訴。
“朱某頻繁懷孕,規(guī)避法律的意圖明顯,主觀惡性極大。”舟山中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說,企圖鉆這個空子,必然不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