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上采購來路不明的減肥膠囊,再自行加工、包裝,“打造”自己的減肥藥品牌,并通過網絡在全國范圍內銷售獲利。近日,經江蘇省靖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一起最高檢督辦的制售假藥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朱曉艷犯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60萬元。
2014年,朱曉艷在網上購買了一瓶無牌無名的減肥膠囊,成功減肥20多斤。圈內不少朋友看到后,紛紛向她尋問貨源,她由此發(fā)現了商機,便開始在朋友圈里為該減肥藥做代購,從中賺取差價。2015年4月,朱曉艷見減肥藥賣得不錯,決定自己生產。她通過網絡從一家生產減肥膠囊的公司下了30萬粒的訂單,然后又在網上購買大量簡易塑料藥瓶,自行印制藥品說明書、外包裝盒等,生產“美麗曲線”牌減肥膠囊,使一瓶成本僅為15元的假藥,搖身變成零售價為398元的減肥“靈藥”。為迷惑消費者,朱曉艷還杜撰了“江蘇金力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制作了公司網站,設立管理后臺,并在網站上“晾曬”虛假授權證書。她還引入了代理商模式,在全國發(fā)展不同層級的銷售下線。
截至案發(fā),朱曉艷共在全國發(fā)展代理商643人,銷售網絡覆蓋全國27個省、直轄市,銷售假減肥藥70余萬粒,獲利60余萬元。后經消費者舉報,朱曉艷的制售假藥行為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