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某。
2015 年6月29日下午6時許,21歲的彭某某在白云區(qū)清湖村家人的租住處里屋內(nèi),年幼的弟弟和妹妹在屋外跳繩。到了7點左右,彭某某準備好勺子碗筷后準備幫弟 弟妹妹裝飯,心里突然涌起一種憎恨弟弟的感覺,萌生出一種要殺死弟弟的強烈念頭。于是,彭某某將弟弟推倒在廚房地上并用雙手掐住他的脖子,坐在他的腹部, 并用膝蓋壓著他的胳膊,沒多久,年僅10歲的弟弟就斷氣了。
隨后,彭某某怕事情被父母知道,就把弟弟抱回大廳左邊的大床上,拿了家中的現(xiàn)金逃走。7月6日,彭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jù) 彭某某交代,他感覺自己擁有特異功能,天生有一種特殊的感應能力,而且每次感應都很準。在案發(fā)前兩三天,彭某某突然感應到他弟弟將來會威脅到自己的生命安 全,清楚感覺到弟弟會是殺死他的那個人,并感到事情幾天內(nèi)就要發(fā)生。如要躲避此劫,就必須掐死弟弟。經(jīng)鑒定,彭某某案發(fā)時無診斷某種特定精神障礙的依據(jù), 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具有受審能力。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的偵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