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福州市民高先生告訴南都記者,8日他還見到此前經(jīng)常在公交站附近活動的小偷,9日上午8時許又遇到該男子隨即拍下其正臉發(fā)到微信朋友圈。9時22分,高先生的朋友@黃大田- 將3張小偷照片經(jīng)紅圈標注、并未打馬賽克而轉發(fā)到微博,并@ 4個粉絲數(shù)在20萬-50萬之間的“大V”用戶,提醒防盜。
半小時后,@福州那點事兒以《福州網(wǎng)友曝光公交站小偷》為標題轉發(fā)該信息,并@認證為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茶亭派出所民警的@生若夏花w。網(wǎng)友@小浪敏m m m 當即認出照片中的小偷,并稱“我認得他的包包,好像以前同學被他偷過手機”。
“網(wǎng)友發(fā)布的小偷照片對民警抓獲小偷很有幫助。”@生若夏花w 告訴南都記者,昨日上午9時許,三名便衣警察在網(wǎng)友所拍公交站附近將小偷抓獲。“他開口就說美女我給你一萬元你放了我吧。我覺得很可笑,隨后他又說快過年了為何要抓我,多放我一次又如何?多給你點錢好不?”
昨日11時許,@生若夏花w 在微博發(fā)布小偷面部打馬賽克的照片,13時許她再次公布了未打馬賽克的同一張照片,并解釋稱,此人扒竊前科累累,在福建省內扒竊涉案57次。
此外@生若夏花w 還解釋,“小賊問我為何不能像某所警察一樣收了錢放了他,我答,你要做老鼠我是貓,我抓你是職業(yè)。小賊答,我蹲完出來再偷你能奈我何?最后小賊留下話給我:我在社會上混了二十多年,等我出來你小心走路。”
已將照片設置為不公開
昨晚暫時結束審訊的@生若夏花w 向南都記者回憶,男子供述偷竊一部手機的事實,此外警方還查詢到福建省內涉及他個人或團伙盜竊舊案57起,大多以個人偷竊為主。據(jù)小偷供述,他從十幾歲開始偷竊,偷了二十多年,被抓刑事拘留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兩年,審訊中男子并無悔意甚至叫囂,“反正坐牢出來還會偷,有本事抓我一輩子。”
“這種明確說(坐牢)出來還會偷的是第一次遇到,只能公開照片提醒市民盯防此人。”@生若夏花w 說,有網(wǎng)友質疑公布小偷照片是否合理,事后她也覺得此舉不妥,便將此微博設置為不公開,“法院判了后公布才妥當,也希望公眾理解。”
民警發(fā)布嫌疑人照片的行為,在網(wǎng)絡上引發(fā)質疑。獲刑事訴訟法學博士學位、曾在安徽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工作的律師毛立新認為,公民根據(jù)主觀判斷發(fā)布疑似小偷照片有一定風險,可能傷及無辜。警方確認其偷竊事實后發(fā)布未打馬賽克照片,且未公布其個人詳細信息,并無大礙。
該女民警稱,公安系統(tǒng)內部對此并無明文規(guī)定,但此舉存在爭議,還是不發(fā)嫌疑人照片信息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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