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發(fā)現女尸
[國內新聞]“叮鈴鈴……”2013年正月初八早上8點多,很多人都還窩在被子里回味過年氣氛的時候,家住蘇州市虎丘區(qū)東渚鎮(zhèn)一小區(qū)的惠某卻被一個詭異的手機來電吵醒。
“手機接通后,就聽到里面?zhèn)鱽?lsquo;救命呀,救命呀’的聲音,還有‘哇——哇——哇’地死命號哭的聲音。”惠某說,聽得出喊聲是一個女子的聲音,像是本地口音。
這是個陌生號碼,惠某的通訊錄中沒有保存,因此她一再詢問對方是誰,可是始終沒有回應,幾秒鐘后電話就掛斷了。
“我想回撥過去質問對方,為啥大過年的搞這種事情,可是那邊的電話響了幾聲后就關機了。”惠某覺得肯定是有人在搞惡作劇,這事兒也就這樣過去了。
她沒有想到的是,一起殘忍的命案正在手機的另一端發(fā)生。
2013年9月18日,蘇州市公安局度假區(qū)分局香山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揮中心電話稱,在環(huán)太湖路附近窨井內發(fā)現一具女性尸體。
報案的是一家通訊公司的幾名員工。“我們正在孫武路施工,從東邊開始施工,打開第六個窨井蓋后,看到里面好像有個死人。”第一個看到死尸的蔣師傅連忙喊同事們過去看,大家都覺得應該是個死人,便報警了。
“這樣的窨井每隔150米就有一個,蓋板都是水泥做的,輕的30多斤,重的有100斤左右,失足碰開井蓋掉下去的可能性很小。”警方在現場就死亡原因展開調查,初步確認應該是他殺。
在死者身上,警方找到一些紙幣、鑰匙等小物品。讓人意外的是,死者只穿了一只運動鞋。經過對窨井進行反復打撈和對周圍仔細搜索,都沒有發(fā)現另外一只鞋子。綜合現場情況,警方認為,窨井應該并非殺人作案現場,而是拋尸現場。
由于死亡時間很長,尸體已經高度腐爛,根據外表特征難以確認死者身份。在檢驗尸體的過程中,警方發(fā)現死者兩只腳的十個腳趾全部不見了。經過法醫(yī)鑒定,這個腳傷已經有疤痕形成,應該是舊傷,而且是死者生前很長一段時間內形成的。
“這對于我們確認死者身份是個重大發(fā)現,因為它是特殊特征,一般人不會前腳掌沒有的。”民警介紹說,對命案來說確認尸源就意味著距離破案成功前進了一大步。
隨后,警方以現場為中心,對周邊地區(qū)展開摸排,尋找這個跛腳女子。經過走訪獲知,在附近的東渚鎮(zhèn)有一個叫“姚某”的女子具有類似身體特征。被害人是否就是姚某?經過DNA比對,警方確認死者就是姚某。
2
黑車司機落網
隨后的調查圍繞姚某展開。警方從附近居民的口中了解到,姚某是虎丘區(qū)鎮(zhèn)湖人,被當地人稱作“小跛腳”。春節(jié)過后,當地人就再也沒有看到過她。令人不解的是,姚某已經結婚生子,從她失蹤到他人報案長達半年多的時間,為何沒有家屬尋找或者報案?
經過走訪還得到一條線索,姚某與家人失去聯系之前曾與丈夫余某大吵了一架,余某還動手打了她。再聯系到失聯數月竟然沒有報警的可疑情況,姚某被害與她丈夫會不會有關聯?
警方馬上傳訊余某。據余某陳述,其2006年經人介紹認識姚某后與其結婚。開始的日子過得還算平靜,但后來姚某染上賭癮,兩人的感情開始走下坡路,爭吵不斷。2009年生下女兒后不久,兩人就協(xié)議離婚了,女兒由姚某撫養(yǎng),他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yǎng)費。
“她開始時還經常在家做做刺繡,后來就經常出去打麻將賭錢、賭筒子杠。離婚后她沒有地方住,又住回到了我這兒。”余某說,看在女兒的分上,他打算幫姚某建三間房子,免得女兒跟著她受苦。
誰知,在2012年底房子快要完工的時候,姚某竟然把要支付建房工錢的8000元給賭輸掉了,為此兩人大吵一架。氣不過的余某還動了手,經當地派出所民警協(xié)調才得以化解。
“臘月二十七左右,姚某帶著女兒住到了鎮(zhèn)湖新建的房子。大年初七左右,她打電話說要到市區(qū)去,讓我照顧好女兒。”余某陳述說,之后他打電話回去就無人接聽,后來關機,再后來就欠費停機了。
排除了余某的作案嫌疑,偵查的視線又拉了回來。經過調查,2013年2月18日后,姚某的手機就再也沒有跟別人聯系過。她最后撥出的手機號,正是本文開頭提到的惠某。
惠某與姚某之間雖然認識,但并不熟悉,姚某之所以會在生前撥出這個電話,警方推斷是因為姚某手機中存的名字是“阿娟”,按照字母排序就排在通訊錄的最前面,可能是情急之下無意中撥出的。
這條線索又斷了,但也印證了姚某系2月18日死亡的事實。
警方經過走訪了解,多個接觸過姚某的人都表示,姚某的人品不是很好,多次因為打牌與其他人發(fā)生爭執(zhí),平日里與一些男人有不正當關系。
愛賭,這成了警方破案的另一條重要線索。隨著對姚某平日常去的幾家棋牌室展開調查,有一個人進入了警方的視野,他就是從外地來蘇從事黑車生意的湖北人戚某。
一系列調查圍繞戚某展開。“具有作案條件”、“案發(fā)前與被害人有過多次通話記錄”……種種線索都表明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9月23日晚,在東渚鎮(zhèn)的一家棋牌室內,警方將戚某抓獲歸案。
經審查,戚某交代了其殺死姚某的犯罪事實。
3
艷遇變成敲詐
“她敲詐我。”這是戚某供述的第一句話。
戚某供述,2013年2月17日,他在東渚鎮(zhèn)自己租住的小區(qū)門口接到一單黑車生意,一女子(即被害人姚某)坐車到附近的村莊。下車時,對方付了20元車費后還要了戚某的手機號碼,說是便于日后聯系坐車。
第二天一大早,戚某就接到了姚某的電話。“你要去哪兒?”“帶我出去玩一下。”上車后,姚某并沒有告訴戚某目的地,就是說隨便出去轉轉。戚某就開車帶她到了鎮(zhèn)湖中村附近的太湖邊。
“停車后,她就說要不要玩玩?我就問她要不要錢?”戚某自認為理解了姚某的意思。沒想到姚某一再說不要錢,就是玩一下子。
“我想不要錢嘛,就算占了個便宜。”抱著占便宜的想法,戚某與姚某便在車后座上發(fā)生了關系。
讓戚某沒想到的是,事后姚某馬上變臉,說她在外面欠了近20萬元的高利貸,跟戚某要3萬元,否則就讓放高利貸的人收拾他,把他的車子砸了。
“不是說不要錢嗎?你怎么這樣子!”“哪有天上掉餡餅的事兒啊!”……兩人發(fā)生激烈爭吵,在姚某的步步緊逼下,戚某已經亂了方寸,既氣又怕,一方面他覺得自己被耍了,非常氣憤;一方面又很害怕這事兒被家人和女友知道,破壞了即將到來的婚事。
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氣急敗壞的戚某一下子坐到姚某的腰上,雙手掐住她的脖子。姚某拼命掙扎呼救,并拿著手機撥了出去,聽筒里傳來有人接聽電話的聲音。戚某趕緊從姚某手中把手機搶過來,掛掉后扔到了車座底下,然后繼續(xù)掐她的脖子。
“過了一會兒,她不動了,看起來要閉氣的樣子,我就脫下自己的皮衣,蓋在她的頭上,然后又坐在她脖子的位置,大概10分鐘。”戚某供述說,他看到姚某的手已發(fā)白,知道她已經死了。
這時候,被扔在車座下的手機又響了。戚某被嚇了一跳,趕緊拿起手機掛掉,卸下電池,隨手扔在副駕駛座位上,后來都扔到了太湖里面。
“怎么處理尸體?”戚某開著車到處轉悠。他先是在太湖邊兜了兩圈,又開到光福鎮(zhèn),在光福鎮(zhèn)的一處偏僻民居附近停了幾個小時。這時,天漸漸黑了。戚某繼續(xù)開車前行,看到正在修路的孫武路邊上紅綠燈處有窨井,便停在了路邊。
就這兒了!將尸體頭朝下扔入窨井后,戚某慌忙開車回家了。
4
悔至一夜白頭
“后悔,后悔死了!”采訪時,戚某不斷重復著,30多歲的他看起來四五十歲的樣子,已經一頭白發(fā)。據辦案法官介紹,每次來看守所提審或者送達,都看到戚某的白頭發(fā)又多了一些,比剛剛到案時似乎老了十幾歲。
戚某說,他因家境不好,又沒其他手藝,一直在社會上混著。2010年他來到蘇州從事黑車生意,后來又從朋友處花6萬多元買了一輛黑色的別克凱越轎車。
他有個處了好幾年的女朋友何某,是2008年在深圳打工時認識的,兩人原本打算幾個月后舉辦婚禮。
“干我們這行(開黑車)的,大多數經濟情況一般,否則這么辛苦誰愿意干啊。”戚某表示,他很感激女友不嫌棄自己,一直跟著他生活。
事發(fā)前的2012年年底,女友還跟著戚某回湖北老家過春節(jié),節(jié)后正月初七又回到蘇州。“我是初八開始上班的,初九的早上六七點鐘,戚某還到我上班的網吧打了杯開水,沒想到接著就出事了。”何某在接受警方詢問時說。
對于戚某殺人,何某一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你們肯定是抓錯人了,他平時很老實的,都不做壞事的,沒有受到過法律處分的。”而在戚某被警方帶走時,附近的鄰居也都覺得戚某平日為人低調老實,遇事從不與人爭執(zhí),是個典型的好男人。
躲了半年多,最終還是逃不出恢恢法網。“這半年多一直都活在恐慌、害怕之中,但是在女友和朋友面前還要裝著沒事兒一樣,太痛苦了。” 落網的那一刻,戚某覺得終于解脫了。
5
終將付出代價
“你有無起訴書指控的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
“有,是事實。”
……
今年4月22日,經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戚某故意殺人一案在蘇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被告人戚某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無異議,并表示愿意盡力賠償被害人家屬的損失。
“爸媽哥姐,我懇請家里盡量湊錢賠償對方,謝謝。”“我自愿將我的別克汽車賠償給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但是,戚某的家庭經濟情況也很不好,父母年事已高,其他親屬都靠在外打工生活,東拼西湊總共賠償了數萬元。在法院審理期間,被害人親屬出具了對被告人戚某的諒解書。
庭審中,戚某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戚某自愿認罪,被害人存在過錯,被告人愿意盡力賠償被害人家屬,建議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戚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戚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但被告人戚某以掐頸等手段殺死被害人,并拋尸于窨井內,其犯罪情節(jié)惡劣,犯罪后果嚴重,應當予以嚴懲,故對辯護人提出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關于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存在過錯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據被告人戚某供述稱,被害人假裝自愿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在發(fā)生關系后向其索要高額錢財并進行威脅,其遂殺死被害人,但是該節(jié)事實僅有被告人供述直接證明,且被告人所稱被害人的威脅內容并非現實緊迫的,被告人不能正確處理矛盾引發(fā)本案,認定被害人存在過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故該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法院同時認為,案發(fā)后被告人戚某及其親屬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的損失,并取得諒解,綜合考慮本案情況,對被告人戚某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關于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戚某自愿認罪,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
據此,蘇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戚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一審宣判后,戚某沒有上訴。近日,江蘇省高院作出裁定,依法核準對被告人戚某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案后余思■
梳理本案案情可以看出,戚某并不是一個作惡多端、喪心病狂的累犯慣犯,之前沒有受過法律處分,甚至在朋友圈中口碑不錯,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一直都是本本分分做人”。一個大家都認可的老實人為何犯下如此殘忍暴行?值得反思。
“我從小家庭條件不好,讀書也讀不起,只有小學三年級文化,對法律無知,作出了這個沖動的事情,我現在很后悔。我請求被害人家屬的原諒,對這件事我會好好反省,以后重新做人,請求給我一個改正的機會。”法庭上,戚某一再悔罪,也道出了他自認為的主觀上的作案原因之一,也就是不懂法。
其實,法治意識不強、學歷不高、無(其他)一技之長、不愿從事體力勞動,這是黑車行業(yè)從業(yè)者的普遍特征。他們平日接觸到的人可謂形形色色,可能面對的誘惑也多種多樣,或錢財,或美色。他們能否抵住誘惑,不僅關系到黑車司機的利益,更事關乘車人的安危。
為此,該案承辦法官建議,要切實加強管理,依法規(guī)范出租車營運市場,增加公共出行市場的有效供給,壓縮黑車市場的生存空間。同時呼吁廣大市民尤其是單身女性外出時要乘坐正規(guī)的出租車,注意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可以利用通訊工具主動向親友報告行蹤。如果無故失聯超過一定時間,家人要及時報警,爭取營救的黃金時間。
本案也警醒那些抵不住各種誘惑的人,“天上不會掉餡餅”!抱著貪占便宜的念頭,不僅會傷害自己、傷害他人,更多的則是傷害了自己親人的感情。
[河北新聞]2015年元旦、春節(jié)即將來臨。日前,省紀委監(jiān)察廳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切實加強節(ji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