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8日電 綜合報道,當?shù)貢r間17日,美國亞特蘭大富爾頓縣地方檢察官保羅·霍華德宣布,此前開槍射殺非裔男子布魯克斯的亞特蘭大警官加勒特·羅爾夫,被指控犯有11項罪名,其中包括重罪謀殺罪。
據(jù)報道,布魯克斯在遭到警察逮捕時拒捕,遭警察開槍射擊兩次。其中,開致命一槍的警官加勒特·羅爾夫已經(jīng)被開除,同樣在現(xiàn)場的警官德文·布羅斯南被停職,布羅斯南此次被控有3項罪名,包括嚴重襲擊罪。這起事件還導致亞特蘭大警察局長宣布辭職。
地方檢察官霍華德表示,他們得出的結論是,布魯克斯在被槍殺時,并未對警察構成重大威脅。開槍時布魯克斯正在逃跑。
霍華德還表示,遭槍擊后,布魯克斯超過兩分鐘沒有得到任何醫(yī)療救助。一名警官被指控在地面上踢布魯克斯,另一名警官被指控在這段時間內(nèi),站在布魯克斯的肩膀上。
然而,也有一些執(zhí)法人士說,槍擊事件是正當?shù)?,并受佐治亞州法律的保護,該州法允許一個人使用致命武力,“當他或她合理地認為這種武力是必要的,以防止對其或第三個人造成重大身體傷害時。”
不過,布魯克斯的律師斯圖爾特此前表示,就算死者手持電擊槍,警方也無權對死者使用致命武器,畢竟電擊槍屬于非致命武器。亞特蘭大市長博頓斯則表示,“我不認為這是使用致命武器的正當理由。”
據(jù)報道,布魯克斯的家人正在準備他的葬禮。他們說,他逃跑時這兩名警官應該繼續(xù)追捕他,而不是開槍打死他。這位27歲的父親留下三個女兒,分別為1歲、2歲和8歲,以及一個13歲的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