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近日,邯鄲市永年縣南沿村的李先生來電反映,正上初一的孫女上學時在學校門口遇車禍身亡,孩子學校辦有統(tǒng)一的意外傷害險,但現(xiàn)在校方和保險公司不承認,至今沒得到賠付,懇請有關部門調查解決。
據李先生說,事發(fā)后,家長向學校提出了理賠申請,但學校答復說,沒有該生的保險底賬,不能賠償。李先生說去年剛開學時,孩子向學校繳納了5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家長在學校發(fā)給的繳納通知上簽了字,但通知已經和保費一起交回了班主任,學校沒給任何收據。
記者就此連線了學校班主任高老師,說法卻大相徑庭,高老師說:這名學生當時肯定沒交保費,學校有底賬記錄,當時班上有一部分學生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參加保險。記者又就此事詢問了永年縣教委和縣保險公司,都答復說,如果索賠,家長須有參保證據。
由于家長和校方各執(zhí)一詞,并且缺乏關鍵性證據,事情的真相記者也無從得知。在此提醒學生家長應及時索要收據,杜絕類似情況的發(fā)生;也呼吁學校在收取保險費時應規(guī)范辦理,給家長出保險單或收據,否則萬一孩子出現(xiàn)意外情況,極易產生糾紛。